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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太湖县人民法院关于李徐安、章海燕所有的位于晋熙镇法华路26幢多套房商住用房(变卖)的公告
安徽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19-10-22 16: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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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人民法院

司法变卖公告

太湖县人民法院将于201911月7日10时起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主页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进行公开司法变卖,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李徐安、章海燕所有的位于晋熙镇法华路26幢多套房商住用房财产

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房地权证太湖字第143850号、太湖房太湖共字143860;

土地证号:太土国用(2011)第167号;建筑面积:808.40㎡,建筑结构:钢混,规划用途:商住,总层数:4,所在层数:1-4,建成时间:2012年,土地使用权类型:划拨,用途:城镇混合住宅用地;评定价格已扣除土地出让金。备注:该房屋目前出租用作雅迪电动车销售及扬子婚纱摄影,根据被执行人提供的租赁合同,第一次租赁期限已过,依照续租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分别至2022331日、202331日,租金按年支付,2019年租金已经交付。本次变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变卖。

起拍价:4012000元,保证金21万元,增价幅度 5000元。

评估价:590万元

二、变卖方式:本次司法变卖的变卖期为60天,若竞买人在变卖期内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进入24小时竞价倒计时;在竞价程序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

三、变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变卖期内无人报名或出价的,变卖流标。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本院提供的评估报告、文字、图表、视频等任何资料不构成对本标的的瑕疵担保。有权机关确认的标的信息与本次司法变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变卖成交价不做调整。

五、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本院案件负责法官具体安排)。

重要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本院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

六、变卖标的物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处理,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标的物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本次变卖标的物过户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煤气、管网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开始前7日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有关的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向本院如实举报。

九、竞买人缴纳变卖价全款(含保证金)后可取得竞买资格(申请执行人可在申请执行标的额范围内免交)。

申请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委托他人参与竞买的,请于变卖开始前到本院现场报名。

普通竞买人应在变卖结束前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在线报名,并以在线支付转账汇款的方式将变卖价全款缴纳至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指定的付款账户。

变卖成交后未能竞得者缴纳的款项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变卖未成交或者变卖中止暂缓撤回的,竞买人缴纳的款项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

变卖有溢价的,买受人的变卖余款须在变卖结束后5日内通过下列方式之一缴纳:

1、直接缴纳至太湖县人民法院案款账户(户名:太湖县人民法院,账号:12758001040018568,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太湖县支行营业部)

2、缴纳至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指定的付款账户(款项交齐后,由淘宝账户自动支付至法院指定账户)。

十、标的权属转移登记由买受人凭本院执行裁定书自行办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权属转移登记条件,请竞买人提前联系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标的若有承租情况,以及场地管理费等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一、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变卖标的后,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将生成相应的《网络司法变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姓名、竞价代号等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公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本院联系人:程法官

联系电话:4162161

联系地址:晋熙镇建设路太湖县人民法院

太湖县人民法院

20191022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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