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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19年第二次预备项目物资招标采购(批次编号:281952)项目招标公告
青海 西宁
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19-10-22 16:3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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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19年第二次预备项目物资招标采购

(批次编号:281952)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筹、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19年第二次预备项目物资招标采购(批次编号:281952)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按分标编号详见下表,附件1货物需求一览表单独成册。

序号

分标编号

分包

分标名称

数量

单位

是否允许代理

合同包

个数

包号

1

WZ-281952-001

包1

智能变电站线路保护

3

1

包1

2

WZ-281952-002

包1

光纤配线架、SDH设备

5

1

包1

3

WZ-281952-003

包1

钢管杆(桩)

164.9吨

1

包1

4

WZ-281952-003

包2

保护金具、复合横担绝缘子、导线悬垂通用

360

除复合横担绝缘子外允许

1

包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 通用资格要求:

(1)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这些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等或者优于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发布的“2018年版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提出的相应条款要求(查看路径:登录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管理→资质能力核实→规范标准→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发布2018年版35kV及以上物资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的公告)。

(2)若投标人为制造商,设计制造过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的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同类型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在招标文件规定年限内的供货数量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所投产品须取得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4)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并满足技术规范对外购外协组件材料第三人资质业绩和技术水平的要求。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等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并公示为"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被国家机关列为违法失信人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9)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10)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11)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未提供有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12)投标人如果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电网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证明》(简称《核实证明》),须保证其提供数据真实可靠。投标人应提交从电子商务平台下载已核发通过的有效《核实证明》文件,格式与内容不允许做任何编辑或修改,擅自修改《核实证明》中的数据的,以虚假投标做否决处理。

(13)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4)对于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有效《年度财务审核证明文件》(国家电网公司集中招标采购潜在投标人财务状况审核专用证明)的投标人,为保证其财务信息真实可靠,投标人须取得第三方公证机构出具的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的公证证明(出具时间须在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2“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2.1业绩要求:是指近三年(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供货或销售业绩累计之和(若为代理商投标则供货业绩是指代理商的销售业绩。);

3.2.2 注册资本金:要求人民币,外币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折算;

3.2.3 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若本类物资需要相关报告,则代理商需提供所代理产品原制造厂商的相关报告;

3.2.4认证证书:若本类物资需要生产许可证或入网许可证,则代理商需提供所代理产品原制造厂商的相关证书,相关证书需涵盖所投产品。

3.2.5 若为代理商投标,则代理商所投主要产品需取得原制造厂商授权。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详见本公告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一列。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3.7取得“资质核实证明函件”的投标人:提供“资质核实证明函件”扫描件电子版,如有补充更新的支持证明投标文件(如:生产许可证、ISO9000证书等过期的以及不完全涵盖招标资质要求的资料),提供带有电子签章的电子版文件,拷入U盘及不可复写的只读光盘中。

3.8未取得“资质核实证明函件”的投标人:提供全部完整的支持证明材料的投标文件为带有电子签章的电子版文件,拷入U盘及不可复写的只读光盘中。

4.最高投标限价

本次招标不设最高投标限价。

5.招标文件购买、投标保证金递交

5.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22日至2019年10月27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登陆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妥善保管电子商务平台账号和密码,以及CF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附件“标书售价一览表”不适用,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各潜在投标人无需支付获取招标文件款项。

5.3离线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投标人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下载专区→离线投标工具安装→离线投标工具下载安装”目录下载“离线投标工具(带电子签章)专用软件包(物资类)”。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软件包。离线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运维支持电话:010-63411000。

5.4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说明

5.4.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分标为单位提交,且仅需提交所投分标中投标报价最高包的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足,则该分标中投标保证金不足包的投标将被否决。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务必注明所担保的分标名称,如未注明,则按照其所投分标的序号顺序从小到大依次核定。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公司名义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包的投标价格

包的投标保证金(元)

100万以下(不含100万)

可免于提交应答保证金

100万-200万(含100万)

20000

200万-300万(含200万)

40000

300万-500万(含300万)

60000

500万-700万(含500万)

100000

700万-1000万(含700万)

140000

1000万-2000万(含1000万)

200000

2000万-3000万(含2000万)

400000

3000万-4000万(含3000万)

600000

4000万-6000万(含4000万)

800000

6000万及以上(含6000万)

800000

5.4.2已办理年度投标保证金或保证金保函的潜在投标人,将不需交纳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仅需在商务文件中附有年度投标保证金或保证金保函凭据复印件。

5.4.3 为帮助企业减负增效,进一步减轻投标人资金压力,节约投标成本,提高招投标工作效率,接受投标保证保险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之一。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保险公司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如果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保险方式参与投标活动,请仔细对照招标文件条款或年度保证金公告所述规则和约定,所签订的保单中必须包含其保险责任要求的相关内容,以落实保险责任,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

目前已获悉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保险公司可承办该业务,考虑该方式属创新业务,为方便投标人,经我司与英大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沟通,可以协助投标人办理我司投标保证保险相关事宜。若投标人选择其作为保险经纪公司,请联系专项服务人员。

联系电话:0971-6078370 郭经理18797336076

5.4.4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电汇、网银转账或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在付款用途栏(或摘要、备注、附言)写明(如:WZ-281952-001 XX保证金),并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如已提交给过我公司财务并无变更的,可不提供)。

收款单位: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宁新支行

银行帐号:2806026809100002525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人应提供证明其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应从其基本账户办理。投标人基本账户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招标人,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一切责任自负。

退还投标保证金请联系:韩经理 联系电话:0971-6076717

5.4.5投标保证金的复印件请附在商务标书中,以备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项目只接受纸质投标保证金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函,招标人不接受其他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地点为西宁市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12号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电子商务平台)的截止时间同上。

6.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提交或者未成功提交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6.3投标文件装订要求及递交要求

(1)纸质投标保证金以投标人为单位,装订密封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复印件请附在商务标书中,以备查!纸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查询结果以投标人为单位,装订密封提交;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查询结果的复印件请附在商务标书中,以备查!

(2)光盘文件:

光盘文件的封装及光盘文件封面的格式要求除满足招标文件外,还需满足如下要求:

a.以分标为单位按商务提供一份只读光盘,单独密封提交,在封套及光盘上标明分标编号、分标名称和包号,并注明“商务正本光盘文件”;

b.以分标为单位按技术提供一份只读光盘,单独密封提交,在封套及光盘上标明分标编号、分标名称和包号,并注明“技术正本光盘文件”;

c.以分标为单位按商务、技术提供一份只读光盘,单独密封提交,在封套及光盘上标明分标编号、分标名称和包号,并注明“商务、技术正本光盘文件”;

(3)U盘文件:

以分标为单位按商务、技术合并提供一份U盘,单独密封提交,在封套及U盘上标明分标编号、分标名称和包号,并注明“商务、技术副本U盘文件”。

光盘、U盘文件为在离线应答工具中编制并上传电子商务平台的商务、技术电子投标文件及其提供的包含资质业绩材料扫描件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图纸等在内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U盘投标文件与上传电子商务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上传电子商务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U盘文件副本与光盘正本文件不一致的,以光盘正本文件为准。对于不可读取的“商务、技术正本光盘文件”将不作评审。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 2019年11月12日上午08:30-10:00

本次招标活动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投标文件份数及封装要求与本条款有冲突的,以此为准。

特别提示:

1. 投标单位除在现场递交全部电子版投标文件外,还必须要在国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即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网站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照要求上传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开标文件具体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不予受理。

2. 供应商须建立“质量与服务回访机制”,对生产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及运行等阶段的质量与服务进行定期回访。

7.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9年11月12日10:00时整(北京时间),在青海省西宁市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12号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大厅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点击查看相关链接)、“青海项目信息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9.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三方约定

根据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关于贯彻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指导意见> 》(中招协【2015】026号),本次招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约定如下: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中,由招标人随合同款支付给中标人。投标人中标后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投标人如果投标即视为同意此约定。投标人要严格按照附件3提供的“三方约定”内容进行签订并提供在商务投标文件中。

9.招标活动异议联系方式:

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裴经理 电话:0971-6076989

安经理 电话:0971-6076701

电子商务平台操作咨询联系电话:010-63411000

10.合规声明

招标文件如果发生可能与法律条规、国家标准不相一致、不相符合的条款表述,其不一致、不符合之处一律无效,并以国家相应规定为准。

投标人应妥善保管电子商务平台账号和密码,以及CF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 其他事项

11.1投标文件份数要求如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有冲突,以本公告为准。

11.2 因系统升级,各供应商在中标后签合同时,如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文本与流转的合同有出入的,以流转的合同为准。

11.3投标报价的增值税税率按13%填写,不按13%填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4青海公司将针对本批次采购的物资开展“实物ID”工作,合同签订环节增量设备标签安装相关要求如下:

根据《电网资产统一身份编码建设推广实施总体工作方案》相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推进电网资产统一身份编码推广实施工作,国网物资部及省级物资部门在合同签订环节需对供应商安装增量设备二维码标签和RFID标签明确以下要求:

1.在采购合同中要求供应商使用“供应商获取实物ID编码及标签制作规范”微应用获取实物“ID”、二维码图案、《电网资产统一身份编码技术规范》(Q/GDW 11712—2017)、《电网资产统一身份编码物联网标签制作安装指导手册(增量分册)》,并按照规范进行设备铭牌一体化二维码标签的制作、安装,同时安装RFID标签。

2.在采购合同中要求供应商使用“物资技术参数维护管理”微应用,进行设备技术参数维护。

3.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信息安全相关管理规定,RFID电子标签须使用国密算法和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秘钥。

4.涉及的设备种类如下:

(1)主网14类设备:主变压器、断路器、组合电器、隔离开关、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电抗器、电力电容器、耦合电容器、接地变、站用变、开关柜、避雷器、消弧线圈。

(2)配网2类设备:配电变压器、环网柜。

(3)交流设备:充气柜、高压熔断器、消防系统(主变灭火装置)、串联补偿装置、母线、避雷针、接地网、穿墙套管

(4)换流设备:换流站换流变压器、油浸式平波电抗器、干式平波电抗器、晶闸管换流阀、IGBT换流阀、直流转换开关、直流断路器、直流隔离开关、直流分压器、光电流互感器、零磁通电流互感器、阀内水冷系统、阀外水冷系统、阀外风冷系统、直流穿墙套管、直流滤波器、交流滤波器、直流避雷器、接地极、直流电容器、换流一次电抗器、阀厅空调、直流PLC调谐装置、调相机等(换流站中交流设备赋码范围参考变电站类型执行)

(5)输电设备:架空线路、物理(运行)杆塔、电缆段、电缆终端、电缆接头、电缆接地箱、电缆分支箱、交叉互联箱、避雷器

(6)配电设备:柱上开关、电缆分支箱、中压电杆

(7)信息设备:主机设备、存储设备、网络设备、安全设备、辅助设备5大类26小类。

(8)保护设备:继电保护设备、安全自动装置、动态记录装置、故障信息子站、操作箱、电压切换箱、收发信机、光电转换装置、光纤通信接口装置、合并单元、智能终端、合智一体装置、过程层交换机等13类设备

(9)通信设备:SDH、OTN两类设备。

11.5投标人在完成标书制作后,需要在项目截标之前,在国家电网电子商务平台,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html/index.html">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公共信息中下载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投标信息“二维码”软件(含操作手册),填写投标人相关信息及所投标包、保证金等内容并生成相应投标信息二维码图标(横版打印),打印该二维码图标(该页无需封装),递交标书时现场扫描。投标人没有按时递交投标信息二维码文件或因投标人误填此文件引起的不一致或误解,将视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存在重要偏差,责任由投标人承担。请以2019年08月20日发布的为准。 (注:编制二维码文件时需填写的分标编号、分标名称、包号等信息要求按照本公告附表“采购需求一览表”中对应的字段内容规范填写。) 二维码相关事宜联系电话:0971-6076989、6076701

国网青海电力代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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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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