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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州港环大虎岛公用航道工程已由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州港环大虎岛公用航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粤发改投审[2020]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州市港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广州市港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环境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珠江口伶仃洋-狮子洋。
2.2招标项目规模:广州港环大虎岛公用航道工程总长约33.3km,范围为南沙作业区至小虎作业区长约27.2km 的主航道段,与长约6.1km 的环大虎岛西侧航道共同形成平面形状类似“Y”字形的航道。南沙作业区至小虎作业区主航道段总长约27.2km(会遇段12.1km),按8万吨级油船及7万吨级散货船单向乘潮通航、舱容14.7万立方米液化天然气船单向全潮通航的标准建设(会遇段同时满足5万吨级油船与5万吨级集装箱船会遇全潮通航要求),设计底高程-14.6m,航道通航底高程为-14.2m,其中非会遇段通航宽度242m,对应挖槽宽度238m,会遇段(川鼻航道段)通航宽度300m,对应挖槽宽度296m,航道设计边坡取1:5。环大虎岛西侧公用航道段总长约6.1km,按8万吨级油船及7万吨级散货船单向乘潮通航标准建设,设计底高程-13.9m,通航底高程为-13.5m,通航宽度195m,对应挖槽宽度191m,航道设计边坡取1:5。
2.3计划施工工期: 2021 年3月 31日至 2022年 9月 30日。
2.4招标范围:本次环境监理招标范围为广州港环大虎岛公用航道工程疏浚工程、航标工程及水下障碍物清除工程。
2.5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本次环境监理招标共划分为二个标段,各标段施工内容如下:
I标段:伶仃航道(GH段)和环大虎岛西侧公用航道(X1~X4段)长约16.04km航段的疏浚工程和航标工程,环大虎岛西侧公用航道(X1~X4段)碍航物清除。伶仃航道(GH段)通航宽度242m,挖槽宽度238m,设计底标高-14.6m,设计边坡1:5;环大虎岛西侧公用航道(X1~X4段)通航宽度195m、通航底高程-13.5m,挖槽宽度191m、设计底高程-13.9m,设计边坡1:5。疏浚工程量共616.33万m3,包括:设计断面净工程量451.48万m3、施工期回淤量164.85万m3;调整18座灯浮标位置;清除1处系泊浮鼓沉块。
II标段:川鼻航道(HI段、IJ段)和大虎航道(JK段、KL段)长约17.20km航段的疏浚工程和航标工程。川鼻航道(HI段、IJ段)通航宽度为300m、挖槽宽度为296m,设计底高程-14.6m,设计边坡1:5;大虎航道(JK段、KL段)通航宽度为242m、挖槽宽度为238m,设计底高程-14.6m,设计边坡1:5。疏浚工程量共313.78万m3,包括设计断面净工程量236.83万m3、施工期回淤量76.95万m3;新设灯浮标4座,调整5座灯浮标位置。
监理服务期:签订监理项目合同之日开始至工程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备案。
3.投标人要求
3.1监理标段资质要求:水运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交通运输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且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职称专业不限)、具有国家注册环评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环保工程师资格,岗位登记工作单位为其投标单位。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3.5其他: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格式自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1月22日,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持授权委托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交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工本费 500 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 元/套,在退还图纸时无息退还押金。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邮购款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第4.1条有关材料复印件和邮购款后 3 日内寄出。
5.
5.1、投标申请公函;
5.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二份,报名时同时递交,投标人自行下载);
5.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由法人签名或盖章的对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委托代理人的有效授权书;
5.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
5.5、资质证书复印件,包括证书的种类、级别以及证书规定允许承接任务的范围(加盖公章);
5.6、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人员一览表,附有关执业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复印件;
5.7、近5年承担过类似的航道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证明材料(如有)
5.8、投标申请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提交网页截图证明材料。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2月7日9时30分,投标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8.其他
在本次招标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2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 1 个标。投标申请人登记时可以对2个标段一起投标登记、一起投标;投标人同时对两个标段投标的,可以只报一套组织机构,一套设备等,但必须满足相应标段的各类具体要求。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港务局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15楼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5楼 |
联系人:刘工 |
联系人:梁工 |
电话:020-83050267 |
电话:020-87554038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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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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