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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本溪市人民检察院九楼、十楼会议室改造
辽宁 本溪 本溪县
中标公告
28.7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19-12-06 18: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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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省本溪市人民检察院九楼、十楼会议室改造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登录后查看 撰写人: 冯飞 九楼、十楼会议室设备的采购公告 登录后查看受本溪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对九楼、十楼会议室设备项目(项目编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组名称 主要技术要求 ** 九楼、十楼会议室设备 查看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登录后查看"> 九楼、十楼报告厅扩声部分(详见附件)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最高限价金额: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询价采购;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本项目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投标单位可为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经销商须提供所用设备生产厂家的授权书(一个生产厂家只允许投标本项目一次),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 *、投标人须提供具有本次招标内容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许可。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事部门认定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在“信用中国”网站 (****: //***. 登录后查看)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辽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登录后查看(本溪市明山区大峪名仕华庭**栋*单元***)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元/本 ,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询价采购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询价采购会议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时 递交响应文件及询价采购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本溪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一中街**号 项目联 系 人: 刘海君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 登录后查看 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大峪名仕华庭**栋*单元*** 项目联系人: 冯飞 联系电话: ***-******** 传真: 邮箱地址: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登录后查看 ****-**-** 关联计划 附件: 登录后查看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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