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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线索研判机器人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 镇江 京口区
采购公告
49.0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0-05-29 00:4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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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受镇江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现对其公益诉讼线索研判机器人项目实施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ZJZCFS-(2020)公字第 0150号;

2.项目名称:公益诉讼线索研判机器人项目;

3.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镇江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信息在舆情收集和管理过程中都是依靠人工完成,随着信息化的发展,镇江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拟通过自动化的数据采集工具和数据分析技术,实现检察院公益诉讼信息的智能化采集、归类、推送、办理线索或案件。本项目采购需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49万元(肆拾玖万元整),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评标时,将给予每个投标人15分钟针对本项目的应用软件功能设计演示的时间,电脑、网络及接口转换器等自备,镇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提供相应的投影设备。

4.采购方式及中标人数量: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本次采购确定的中标人数量:1名。

5.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二、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相关信息一览表【见第六部分招标文件格式】);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函第10条【见第六部分招标文件格式】);

F.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信用江苏”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后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G.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及联系人(没有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时间 :自招标公告之日起至202064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北京时间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苏华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市中山东路华星大厦7楼)

3.联系人:黄晓钟 联系电话: 18651281968 邮箱:285411940@qq.com

4.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廉政公约及承诺函(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采购信息 > 部门(分散)采购公告,下载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附件,不得修改其条款);

5.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接受现场报名或电子报名(请报名单位将相关报名资料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并与代理公司电话确认完成报名);

6.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报名成功并不代表供应商投标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时间:2020618日北京时间上午9:009:30

2.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618日北京时间上午9:30,届时请供应商代表(2人以内)出席开标会议。

3.投标及开标地点:镇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新区赵声路398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注:根据镇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规定,进入镇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须提前准备并佩戴好口罩等个人防护物品,出示本人“健康码”和测量体温。供应商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并留足进场时间。因准备不足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六、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和答疑会,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查勘或答疑。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自行进行实地勘查,未进行实地勘查或勘查后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以及方案编制等与采购人需求不相符的,采购人概不负责,因此而带来的风险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本项目公告期限:

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镇江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大港街道金港大道90

联系人:张文扬 联系电话: 182619562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江苏华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镇江市中山东路华星大厦7楼)

联系方式: 0511-85081339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晓钟 电话:18651281968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财库〔201918号);支持中小微企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苏财购【202019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

江苏华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529

供应商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doc
廉政公约及承诺函.doc
采购需求.doc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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