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0
广州市花都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服务中心受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凤凰村第四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0-07-17日9:30时对花东镇凤凰村四社解困房二楼202房资产项目组织竞投,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交易,欢迎有意者前来竞投。 一、资产情况 (一)资产名称:1、解困房二楼202房(单元号:001); (二)资产类型:1、宿舍(单元号:001); (三)占地面积:1、无(单元号:001); 建筑面积:1、约47.84平方米(单元号:001); (四)经营用途:宿舍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五)标的物所在位置:凤凰村四社新成街十巷1号; (六)产权现状:拥有集体产权证; 二、交易信息 (立项编号:凤凰(四社)LX20200001;交易编号:区集资竞20201153) (一)租赁年限:3.00年(合同起止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二)免租期:0.00年; (三)交易底价:1、380.00元/宗·月; (四)租金(承包款)递增情况:无; (五)是否可转租、转让、转包或分租:否; (六)资产交付方式:按现状交付; (七)交易方式:现场举牌竞价; 每次报价增加金额: 100.00元/宗·月。 (八)竞得方式: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 (九)交易规则:具体详见本《交易文件》第一章的第九项竞投事项; 1、举牌竞价规则:竞投人每次举牌自然增加100.00元/宗·月,也可举牌口头报价,报价的增幅应高于自然递增价。 (十)交易保证金:600.00元;合同履约保证金:600元; (十一)竞投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农村财务和集体资产监管办公室(地址:花都区花东镇花都大道北30号国土所一楼东侧) (十二)其他说明:1、竞投成功者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保证金;2、租金按实际公开投标价为准来计算,租金按月收取,每月20日前取下个月租金,过期作违反合约处理。在租赁期内所产生的一切税费规费(包括房产税、本合同场地的土地使用税、租赁税、工商税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治安费、垃圾费等)有乙方负责承担,并承担延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应按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当地各级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的规定依法缴纳税费规费。合同见证费由中标方承担;3、如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所有责任,与出租方无关。出租期间,如遇国家需征收征用承租方租用的资产,合同终止,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搬迁,征地补偿款、地方建筑物及附着物全归经济社所有。 三、准入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已列入花都区交易平台信用警示名单的法人、自然人报名。 (二)符合出租方/发包方要求的其他资质: 四、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以实物为准,符合报名条件的竞投意向人可自行前往资产所在地,查看资产现状。竞投意向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自行调查了解交易资产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信息,并独立做出是否报名参加竞投的判断。 五、竞投人代表要求 竞投人是法人机构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竞投人是个人独资企业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投资人;竞投人是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其在工商部门登记的负责人;竞投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竞投人本人。 六、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0年7月3日至2020年7月10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花东 镇/街农村财务和集体资产监管办公室。 (三)报名需提交资料(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或个人签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1、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以企业或单位名义参加交易的,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2)以个体户参加交易的,提供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3)以个人名义参加交易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需双方签名加盖指模)。 (4)港、澳、台或外籍人士报名参加交易的,可提供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如回乡证、通行证、护照等)作为身份证明。 2、交易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 3、报名表一份(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符合报名条件的竞投人资格确认后交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街农村财务和集体资产监管办公室留底,一份自存)。 4、符合报名条件的竞投人已签名或签章的竞投人承诺书一份。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同一交易项目一人只能报名一次。 2、一份交易保证金只能参加一项交易的竞投。 3、若竞投人竞得资产后未经农村集体同意,不按时与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凤凰村第四经济合作社签订合同,视为放弃本次交易,其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归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凤凰村第四经济合作社所有。 4、符合报名条件的竞投意向人敬请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报名地点报名,提前、逾期恕不接受报名。 七、优先权说明 本项目优先权以农村集体的民主表决会议内容为准。 本项目不设优先权。 八、交易保证金交纳要求 各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前必须按照本项目的要求,确认符合竞投要求后,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交易保证金按公告约定的金额一笔完整转入以下专用账号,并确保在报名时已到账(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存、汇款,不接受分次转账)。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1、专用账户户名: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人民政府 账号:67697064231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花东支行 2、注意事项: 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投人的账户转账(竞投人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账户户名必须与报名名称相符),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汇款或存入。本中心按照交易规则处理竞投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需退回竞投人的,则默认退回竞投人交纳交易保证金所转出的银行账户,请竞投人确保银行账户能正常使用。未能成功竞得的竞投人,交易结果公示期间无争议的,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一般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不计利息全额退还。 九、竞投事项 本项目的竞投时间为2020-07-17日9:30(北京时间),已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提前15分钟携带相关资料到竞投地点报到,办理签到手续后,不得擅自离开等候区,否则后果自负。竞投开始后,尚未办理报到手续或已办理报到手续但未按时进入交易现场的竞投人,取消其竞投资格。每位竞投人最多可以有两人陪同进场。 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一)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竞投报名回执; (三)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向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农村财务和集体资产监管办公室递交委托人授权的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需出示原件核对)。 十、特别声明: (一)竞投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资产的相关情况(如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纠纷等)进行必要的调查和充分了解,对竞投资产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 (二)在合同履行期间,未完善所有相关手续前,竞得人不得擅自改变资产现状、搭建违法建筑,出租方负有监督的责任。 (三)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四)本中心不对进场交易的农村集体资产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详见附件 十二、联系方式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凤凰村第四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张桂良联系电话:13922655632 附件【下载】: 1、交易文件 2、报名表 3、花都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竞投人须知 4、合同草案(初稿)_1合同草案(初稿)_2合同草案(初稿)_3合同草案(初稿)_4合同草案(初稿)_5 5、资产现状图或四至图_1资产现状图或四至图_2 6、花都区农村集体资产权属证明_1花都区农村集体资产权属证明_2花都区农村集体资产权属证明_3花都区农村集体资产权属证明_4花都区农村集体资产权属证明_5 7、其他附件(如其他需要说明事项、温馨提示、交易中心位置图等) |
|||||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农村财务和集体资产监管办公室 | |||||
2020年7月2日 |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
意见反馈
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