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公告 >宾阳县新桥镇甘村村委欧塘村乡村振兴生态综合示范村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宾阳县新桥镇甘村村委欧塘村乡村振兴生态综合示范村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广西 南宁 宾阳县
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2-05-16 16:09:39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宾阳县新桥镇甘村村委欧塘村乡村振兴生态综合示范村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宾阳县新桥镇甘村村委欧塘村乡村振兴生态综合示范村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宾发改项字【2021】331号(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宾阳县新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指永久专用设备的采购)、施工或□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宾阳县新桥镇甘村村委欧塘村

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1) 人饮工程:新建1套蓄水及管网铺设人饮工程,建设200立方米蓄水池10米*10米*2米;水源蓄水工程:六空取水池、六柴塘取水池;两个取水池管网引至蓄水池管网铺设工程(1100米)及蓄水池至村内各户管网铺设工程(3000米);(2)改造提升工程:办公楼立面改造594.68m2,新建围墙1058m,微果园、微菜园500m2,居民立面改造8040m2;(3)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公厕61.7 m2, 污水处理设施1套,垃圾收集点1处等; (4) 产业发展工程:游客中心、村史馆室内装饰279.24 m2,新建背景墙172m,文化墙176.5m,汀步11. 04m2等; (5) 交通设施:新建道路硬化4649.2m2,太阳能路灯67盏。

本项目(□估算价概算价)项目总投资概算为998.83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180天(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初步设计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宾阳县新桥镇甘村村委欧塘村乡村振兴生态综合示范村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设计必须符合相关要求且经过发包人同意,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工程量清单要求的全部内容)】。

2.3标段划分: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单位员工)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以上职称。【备注:涉及市政道桥专业等尚未实行注册制的设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要求即可】。

3.2.3 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备注:建议招标人自行确定】。

3.2.4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要求/ 年(应填写年份)以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并按照企业信誉实力评分较低的企业确定企业信誉实力分。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多个/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桂建管﹝2014﹞25号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20516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3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gxnnh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6160930分。

开标地点: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选择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开标现场输入身份证信息签到验证,如验证不通过,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5.4 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时开标会时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口罩,配合进行体温检测、身份登记等,且没有疫情接触史或医学观察已经满14天,否则将被劝返或隔离,必要时配合区域防疫机构强制隔离。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方可参加现场交易活动。

5.5根据《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恢复非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项目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模式的通知》南机事函〔2021〕71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邮寄方式寄送,自行决定是否安排授权代表(限1人)现场参加项目的开标活动,并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如评标评审过程中需要)。选择邮寄方式寄送投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到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接收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

(2)招标代理机构需预留足够的时间在投标(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即8时30分)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所以投标人通过邮寄方式寄送的须在截标(开标)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北京时间18时00分前),将密封包装好的投标文件寄到以下地址:

收件地址: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4A层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收件人:高叶法,电话:0771-4308370。

(3)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开标时间、电话、电子邮箱等内容。

邮件外包粘贴表格式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电话:

电子邮箱:

在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4)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各投标人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5.6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包封破损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密封要求,做废标处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7. 交易服务单位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监督部门及电话

宾阳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监督电话:0771-8256703)

宾阳县财政局 (监督电话:0771-8231525)

9. 注意事项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登陆地址:ztb.gxzjt.gov.cn:1121/zjthy/。由于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与自治区招标投标系统的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非实时同步,每天晚上同步一次),因此投标人应至少在开标时间2天前将所需投标材料在诚信库内审核通过。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宾阳县新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宾阳县新桥镇尚武街3-1号

地址: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4A层

邮编:530401

邮编:530001

联系人:廖宁

联系人:高叶法、易洪磊

电话:07718481003

电话:0771-4308370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网址:

20220516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推荐中标公告信息更多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