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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人民法院关于昌吉市延安南路新电小区新区4栋3单元501室(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新疆 昌吉 昌吉市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19-12-07 12: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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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9122411:00时(延时除外)开始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淘宝网以互联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不低于24小时网上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均为北京时间),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委托案号:(2019)新2301126号,执行案号:(2019)新2301执恢789号,位于昌吉市延安南路新电小区新区43单元501室,建筑面积:84.52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昌市房00162703用途:住宅。

二、拍卖保留价(起拍价):起拍价在一拍¥284219元的基础上降价20%,即为:¥227375.2元

三、竞买保证金:¥45000元。

四、昌吉州聚鑫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拍卖辅助机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统一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节假日除外),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前一日止,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五、拍卖时间:2019122411:00时。

六、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成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七、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1223日,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八、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不符合资格或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需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实名注册。

九、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辅助机构及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欠费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拍卖辅助机构发布的竞买须知。

十、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交付确权时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查阅涉及标的的相关权证。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时间会延长。

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五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法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或线下(昌吉州聚鑫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昌吉市延安南路69号庭州能源三楼,申请优先购买权或联合竞买的,必须采取线下报名方式。)两种方式报名,线下支付的竞买人应在12月192400前(以联付通到账为准)将保证金缴至昌吉市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于122312:00时前办理完毕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线上支付的于竞价会结束前办理完毕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缴纳保证金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十四、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昌吉市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昌吉州聚鑫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忠芝13999555066

地址:昌吉市延安南路69号昌吉州庭州能源3

昌吉市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994-2528873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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