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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圩新区 人才公寓项目徐圩新区人才公寓二期内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江苏 连云港
招标公告
4775.718438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0-01-23 12: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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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徐圩新区 人才公寓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徐圩新区 人才公寓项目已经徐圩新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徐圩新区人才公寓二期内装饰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徐圩新区云湖西路西、徐圩大道北、规划11号路南

2.工程规模: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5.1442公顷。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7251511170101-BD-008 徐圩新区人才公寓二期内装饰工程 本次施工招标包含内装饰工程施工、家具家电采购安装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180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一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徐圩新区人才公寓二期室内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圩新区人才公寓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连发改投发[2013]2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圩新区人才公寓二期室内装饰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纵六路北、港前二路西地块与纵路北、规划11号路东地块;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5.1442公顷,总建筑面积约289385平方米,住宅约211982平方米;
2.1.3招标控制价:47757184.38元
2.1.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2月20日(实际开工时间以业主开工令为准);
2.1.5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本次施工招标包含徐圩新区人才公寓二期室内装饰工程施工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且在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工程施工期间在岗履职;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要求: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承担过单个合同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并验收合格,该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为投标人承接的工程项目。
注:(1)类似工程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完)工验收证明签订的时间为准。投标人必须将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完)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于诚信库中,缺一不可,竣(完)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协议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3.4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招标公告3.1、3.2条相关规定;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根据“连建发【2018】421号”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理,但须承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必须按招标文件约定在岗履职。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中标资格,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
(6)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b. 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示范区建发【2019】132号等。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和按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考核被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c.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9年7月至2019年12月),原件扫描件必须录入诚信库且应包含在电子投标文件中。
d.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苏建建管【2016】23号”文;并提供该资料原件扫描件。
e.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和“信用江苏”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公布为准, 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f. 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建筑企业参加我市建设工程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查询网址为: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为,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
g.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4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提供有效的:
4.1营业执照(副本);
4.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4.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5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9年7月至2019年12月);
4.6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
4.7投标人承诺书(含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的承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承诺等(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格式以招标文件中为准,否则视为无效承诺));
4.8省外企业资质核验书(省外企业须有)。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证书原件资料,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除外;以上材料原件(除网上下载的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的扫描件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的“网上资格审查资料”模块,该模块中相关资格审查资料是从诚信库中同步关联过去的,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所有有关企业资质、人员资料等相关材料,以诚信库中相关信息为准,所以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资料、企业、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基本信息、变更信息及其他材料等上传到诚信库中。不属于录入诚信库部分的资格审查材料上传至“其他投标文件”中。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后审不合格,不得进入评标阶段。
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01月23日至 2020年02月05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请投标单位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注:如有疑问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工作人员:黄工:15896100880朱工:15161373079 张工:18505182641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12日15时00分。
6.2递交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开标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法
7.1评标入围方法:
评标入围条件:
(一)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95%。
(二) 符合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招标人可以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也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两种以上入围方式,开标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本次招标评标入围方法选择:方法一
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7.2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1、投标报价(100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9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基准价的计算方法采用:
本项目采用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及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其规定范围是指:下限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含)的价格,上限为最高评标价;
评标价为经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报价;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开标时按下述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下浮系数K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98%
下浮率Δ取值范围:8%、9%、10%、11%、12%、13%、14%、15%
3、B值抽取方法
(1)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
(2)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只有一个区间,则只在此区间内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区间内只有一个评标价,则该值自动进入抽取范围);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
(3)若均不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将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评标价作为B值抽取范围;
(4)若以上(2)、(3)区间均无评标价可抽,则再将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的评标价(C值以上,不含C值)作为B值抽取范围,随机抽取B值。
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和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和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须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4、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注: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捌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具体递交及退还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保函形式的投标担保。
注: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有)(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
9.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
本工程 是 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苏建招【2010】333文),在规定的时间里对每个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分别进行面谈(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按规定进行面谈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本工程法定代表人面谈允许采用视频承诺(光盘或U盘形式递交)。
特别提醒:
1、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本次招标要求网络投标(加密文件)和投标单位提供的备用介质文件(因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脑无光驱,建议提供U盘),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备用介质文件以能成功导入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备用介质文件应是以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备用介质文件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注:备用介质文件的使用要求,详见投标人5.3须知特殊情况处理。
2、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
3、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开标时请携带网络投标CA密码锁和备用介质文件U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递交(网络投标CA密码锁此时一并递交开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特别说明:未按规定递交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注:备用介质文件U盘的提交要求,详见投标人4.1须知投标备份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开标时工作人员按唱标顺序依次用各投标人 CA锁对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非投标人原因导致解密不成功的以投标人提供备用介质U盘(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后缀名为.njstf文件)在现场导入进行替代。投标人未提供备用介质U盘或投标人备用介质U盘内文件导入不成功的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作无效标处理。
注:备用介质文件的使用要求,详见投标人5.3.1须知特殊情况处理。
5、开标时必须携带网络投标CA密码锁。
6、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或者使用应急开标、评标系统导入未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活动。
7、电子标书制作: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提醒:1、投标人可在软件公司指导下刻录并打开自己刻录的U盘,检查是否能打开及内容是否完整。
2、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其他投标文件】中。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CA(连云港办事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一楼CA证书窗口。
密码锁激活:市区国有项目(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pzx.lyg.gov.cn/TPFront/)
江苏CA 总部(南京) 025-96010
连云港 孙莉莉 18005133017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江苏大道西、规划路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中心425室
北(示范区资源采购中心)205室
邮编:222065 邮编:222065
联系人:梁 工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18-82256126 电话:0518-82256052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1665129386@qq.com
2020年 01月23日

四、 公告

1.公告时间: 2020年01月23日2020年02月05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20年01月23日2020年02月05日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 其他说明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徐圩新区综合会馆302室 地 址: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中心425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刘兵 联 系 人: 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 0518-82256126 电 话: 0518-82256052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1665129386@qq.com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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