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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延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延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关于主城区雨污分流工程设计及预算费用的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延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关于主城区雨污分流工程设计及预算费用的采购项目(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YCZFCG-2019-122-1
三、采购人名称: 延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地址:延川县南大街
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0911-8112173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延川县财政局办公楼一楼
联系人:孙兵
电话:0911-8331529
传真:8331529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延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关于主城区雨污分流工程设计及预算费用的采购项目(二次)1项
项目概况: 用于主城区雨污分流工程设计及预算
项目用途: 主城区雨污分流工程设计及预算
采购预算: 995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提供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3、具有建筑或市政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或市政规划工程师资格证;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投标人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7、近3年(2016年-至今)内完成类似项目业绩1份;8、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18年度财务审计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9、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两个月内缴纳税收证明。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10-23 09:00:00至2019-10-29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财政局一楼
3、文件售价:
每套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报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本人参加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包含的所有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11-12 14:30:00
2、投标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财政局一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11-12 14:30:00
4、开标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财政局一楼开标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1-8331529
2、开户名称: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账户
3、开户银行:延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心街分社
4、账 号:2709041401201000024247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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