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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阳区黄舣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比选公告
一、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
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人民政府 |
项目名称 |
江阳区黄舣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阳区黄舣镇 |
实施时间 |
20 个日历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拆除安装地砖约380平米拆除安装吊顶约380平米拆除安装墙砖约280平米,改造行政服务台,光纤、电、电话等强弱电线路安装。工程总价约40万元。 |
建设资金 |
政府自筹资金 |
工程发包价 |
依据泸州市江阳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财评清单(其中不含税工程费下浮7%)。 |
二、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①比选申请文件除签字栏可手写外,其余均不得用手写,否则视作不响应比选,签到时查验身份证信息并提交需要审核原件资料的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司鲜章,资格审查现场不接受任何补充资料;②拟任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专业贰级建造师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中选人必须现场压证原件直到工程竣工后退还。③提供资质等证件若出现伪造行为或签到时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出场投标经查实对公司进行1年以上黑名单处罚;④比选申请人缴纳比选保证金,务必在转账回单备注栏注明:江阳区黄舣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改造升级项目比选保证金;⑤中选人须凭介绍信及履约保证金转账回单在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人民政府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与比选人签订合同;⑥履约保证金必须通过中选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账户与比选保证金账户一致);⑦企业信誉良好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公司信用分值为100分(须提供四川省住房建设行业数据平台查询时间为近10天内的企业证书网页截图:含二维码备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申请人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凭介绍信到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人民政府205室现场报名,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比选办法(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
(2)比选申请人报名时间为:从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2019年12月13日起至 2019年12月17日16时30分截止(工作日)。
比选签到:比选签到时间为2019年12月18日14:00-14:30(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签到的比选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比选资格。
比选时间为:2019年12月18日14:30(北京时间)。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比选保证金肆万元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户 名: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人民政府
开户银行:泸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 88050120001003976
四、评比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北京时间2019年12月18日14时3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江阳区学院西路297号江阳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公开举行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比选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⑧保证金(肆万元)银行回单。
(3)中选后2日内签订合同,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五、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人民政府
地 址:江阳区黄舣镇金酒路69号
联 系 人:阮智勇
联系电话:13568632992
2019年12月12日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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