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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阳山县委政法委员会)(阳山县167个村(居)视联网系统终端设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广东 清远 阳山县
采购公告
601.2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19-11-13 17:4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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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一、采购人:中共阳山县委政法委员会

二、采购项目编号:0896-1910QY02SZ71

三、采购项目名称:阳山县167个村(居)视联网系统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012000.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阳山县167个村(居)视联网系统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1)种情形。

(二)相关说明

为了响应国办发〔201250 号文件中“由中央综治办牵头负责加快建设社会管理领域的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网络化、广覆盖的公共服务平台”的工作要求,中央综治办2013年在工信部推进司的推荐下,采用视联网技术开始建设面向全国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视联网平台”(简称全国综治视联网)。中央综治办、中央网信办、科技部、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综办[2014]27号)要求:“深度运用视联网技术,实现业务应用可视化、扁平化”。同时,依据中央综治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数据规范》国家标准(GB/T 310002015)中定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视联网:以综治视频综合应用为目的,依托电子政务网络系统和通信运营商提供的专线网线路,采用自主知识产权的视频产品并集成信息安全防护技术,围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业务,将视频会议、视频监控、视频通讯、视频培训、视频点播、视频调解、视频信访、视频调研、信息发布等功能整合在同一平台上,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指挥调度、分析研判、应急处置、服务管理等业务应用可视化、智能化、扁平化的综合高清视频网络系统。”依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国家标准(GB/T33200-2016)中要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应与综治信息系统、综治视联网安全、有效对接。”

视联网技术是视联动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视联动力)自主研发的以“云计算”为核心的高清视频通信技术,该技术已经工信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部委考察论证获得认可,并通过公安部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测评认证;而视联网技术和基于视联网技术的设备是视联动力公司独有。

为按时完成中央综治办和国家有关部委关于综治信息化建设的部署,广东省政法委员会决定深化开展全省综治视联网建设覆盖工作,于20171215日下发《关于推进综治视联网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全省综治视联网系统是全国综治视联网系统的延伸系统,为保证与中央无缝隙衔接,使视联动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综治视联网系统平台和终端设备。

清政函【20187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综治视联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就综治视联网终端设备的采购工作,明确指出全省综治视联网系统是全国综治视联网系统的延伸系统为保证与中央无缝衔接根据《(粤政〔2017134号)要求,统一使视联动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原北京视联动力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视频会议系统终端设备和平台服务。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规定的情形,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综治视联网建设相关设备。由于视联动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清远地区的唯一产品销售代理商是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故申请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且拟定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为本项目的服务供应商。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清远市新城银泉北路广播电视小区D1、D2栋一楼及二楼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专家1:姓名王海冰 工作单位清远市交通运输局职称高级工程师

专家2:姓名李玉良工作单位 广东大篆律师事务所 职称律师

专家3: 姓名谢晋箭工作单位清远市清城区机电排灌管理站 职称水利技术管理高级工程师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符合采购需求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11 月 14 日 至 2019 年 11 月 20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谢晓明 联系电话:0763-3630002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刘土垚 联系电话:0763-7804151
(二)采购代理机构 :清远新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静福路25号金茂翰林院五号楼6层02号
联系人:谢晓明 联系电话:0763-3630002
传真:0763-3630002 邮编:511500
(三)采购人:中共阳山县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阳山县城南工业大道法院8楼
联系人:刘土垚 联系电话:0763-7804151
传真:0763-7804151 邮编:513100
(四)财政部门:阳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阳山县城南行政中心3路财政局4楼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763-7803700

发布人:清远新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3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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