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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2020年2月区领导下访接访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区领导值守接访安排
(一)接访时间
上午8:30—12:00
(二)接访地点
区信访局一楼接待室
(三)接访安排
接访日期 |
区领导 |
职务 |
主要分管领域 |
陪访乡镇部门 |
2月1日 |
郑建庆 |
区政协 副主席 |
分管提案和社会法制委员会及机关党务。 |
农业农村局 |
2月3日 |
方静 |
区人大 副主任 |
分管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 |
商务局 |
2月4日 |
谢晋 |
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
协助区长分管公安、消防、国安、信访维稳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主持公安分局工作,联系区信访局 |
文化广电旅游局 |
2月5日 |
程学法 |
区人大 副主任 |
分管法制(内务司法)委员会,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农经工作委员会。 |
卫生健康局 |
2月6日 |
魏国剑 |
区政府 副区长 |
协助区长负责国资管理、政府投融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生态环境工作。分管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建设局(人防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便民服务中心(招投标监督办)、区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公积金管理中心上虞分中心。 |
退役军人事务局、百官街道 |
2月7日 |
徐 耘 |
区人大 副主任 |
分管常委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 |
应急管理局 |
2月10日 |
吴光裕 |
区人大 副主任 |
分管常委会科教文卫工作委员会。 |
市场监管局 |
2月11日 |
赵俊杰 |
区政府 副区长 |
协助区长负责司法、人力社保工作。分管区司法局、区人力社保局。 |
综合执法局 |
2月12日 |
胡宝荣 |
区政府 副区长 |
协助区长负责工业经济、开放型经济、商贸、节会会展、市场监管、政务服务、国内友好城市、外事、金融工作。分管区经信局、区金融办、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2月13日 |
黄梅龙 |
区人大 副主任 |
分管社会建设委员会和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 |
医疗保障分局 |
2月14日 |
陈 刚 |
区政府 副区长 |
协助区长负责农业农村、水利、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特色小镇创建、中心镇建设、智慧城市、水务、东西部扶贫协作、“山海”协作、对外协作、援疆援藏、移民、地震援建、低收入奔小康工作。分管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民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e游小镇管委会、区供销总社、区水务集团。 |
生态环境分局 |
2月17日 |
区领导赴联系挂钩乡镇(街道)开展下访约访等活动 |
具体接待方案详见各乡镇(街道)有关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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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 |
钱长龙 |
区法院 院长 |
主持法院工作。 |
便民中心、东关街道 |
2月19日 |
章颖芳 |
区政府 副区长 |
协助区长负责教育体育、科技、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文化事业建设、曹娥江科创走廊建设、大数据管理工作。分管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医疗保障分局、区广电总台、中广有线。协同分管区文广旅游局。 |
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 |
2月20日 |
赵文中 |
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
负责政法、农村、群团、双拥、社会稳定工作。主持区委政法委工作。分管区委办(区委台办)、区委改革办、区信访局、区档案馆、区委党史研究室、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
供销总社、崧厦街道 |
2月21日 |
金山中 |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
协助区长负责区政府常务、发展改革、应急管理、统计、招商引资工作。分管区府办、区发改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统计局、区投资促进中心。 |
水务集团 |
2月24日 |
潘立峰 |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
负责意识形态、宣传文化工作。主持区委宣传部工作。分管区社科联、区文联、上虞日报社。 |
交通集团 |
2月25日 |
夏永江 |
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
主持区委组织部工作。分管区委老干部局、区委编办、区委党校、区科协。 |
法 院、 小越街道 |
2月26日 |
张斌 |
区检察院检察长 |
主持检察院工作。 |
检察院 |
2月27日 |
蒲伟明 |
区政协 副主席 |
分管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委员会。 |
总工会 |
2月28日 |
王永表 |
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
主持区委统战部工作,负责对台工作。分管区工商联。 |
妇 联 |
二、区领导赴联系挂钩乡镇(街道)下访约访安排
2月17日(因遇节假日顺延)为区领导赴联系乡镇(街道)下访约访接待日,不再在区信访局安排集中接访,具体接待方案详见各乡镇(街道)有关公告。
三、有关说明
1、根据《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区领导不接待1个月内重复来访。
2、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属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以及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区信访局和其他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3、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因工作原因,公开接访日期另行确定。
4、区领导值守接访时间不少于半天,如遇区领导接访有所调整,信访人可选择相应分管领域的区领导在其他工作日来区反映诉求,详见区信访局接访大厅有关公告。
5、咨询电话(涉黑涉恶违法线索举报电话):82212962。
绍兴市上虞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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