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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广安区井河镇人民政府单位广安区井河镇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交通建设项目(第一批)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公示
四川 广安 广安区
拟在建项目
363.12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0-07-06 18:5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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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广安区井河镇人民政府单位广安区井河镇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交通建设项目(第一批)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公示

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单位、个人:
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规定,我单位(自行组织□/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相关专业专家对本次采购项目进行了需求论证。现将该采购项目需求论证意见向潜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和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有关情况如下:
一、采购人:广安市广安区井河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名称:广安区井河镇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交通建设项目(第一批)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 363.12万元(大写:叁佰陆拾叁万壹仟贰佰元)。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评审方法及标准:最低价评标法
七、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二)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采购需求、资格条件、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是否全部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五)政府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求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六)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等。
八、专家组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各潜在的供应商、单位及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2020年7月7日至2020年7月9日),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
采购人:广安市广安区井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广安市广安区井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朱老师(电话:13688263905)
联系人:杜老师17780173450


广安市广安区井河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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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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