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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霍山县乡镇集镇污水处理站水质在线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采购日期:****年**月**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登录后查看
中标价:*******.**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瑶海区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霍山县乡镇集镇污水处理站水质在线监测设备采购项目,预算价***万元。
评审委员会名单:郭娟、张群、余顺火、叶祥义、苏昌明
采购人名称:六安市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
地址:霍山县政务区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登录后查看
地址:安徽霍山经济开发区高桥湾路
项目负责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按相关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按相关规定收取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登录后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霍山经济开发区高桥湾路,联系电话:****-*******。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年**月**日
窗体底端
采购项目名称 | ****-****-***霍山县乡镇集镇污水处理站水质在线监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六安市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 | ||
行政区域 | 霍山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项目联系人 | 叶祥义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六安市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无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登录后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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