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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县统计局 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把公开透明作为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认真落实县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依法公开各项统计政府信息。 一是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主要领导总负责,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和管理。 二是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乌兰县统计局2020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明确总体要求,落实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做好统计信息的发布。充分发挥统计工作职能,依照统计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及时公布统计数据。2020年,我局共接受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150余次。咨询信息内容以咨询数据类信息为主,城镇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户籍人口总数、地区生产总值等是咨询热点。 全年发布统计分析30期、《2019年乌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统计指标》150册、《2020年乌兰县国民经济主要指标(月度统计)》640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一年来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县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相比,与社会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一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 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信息质量不高,有的信息参考价值不高。 三是信息发布还不够及时。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及时公开各项统计数据,做到所公开的信息透明度高、内容涉及广。二是规范公开行为,进一步公开信息公开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三是加强基础工作,及时依法公布统计各项信息,对专业性强的统计信息提供解读服务。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监督政府提供完整、详细的资料。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乌兰县统计局 2021年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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