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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冀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冀州自然资源告字[****]*号
经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政府批准,衡水市冀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号 宗地总面积: *地块*****.**平方米;*地块****.**平方米,共计*****.**平方米 土地用途: *地块居住用地; *地块商业用地 建筑限高(米): *地块小于或等于**米; *地块小于或等于**米 容积率: *地块小于或等于*.*且大于*;*地块小于或等于*.* 绿化率(%): *地块大于或等于**%; *地块大于或等于**% 建筑密度(%): *地块小于或等于**%; *地块小于或等于**% 现状土地条件: 以现场踏勘为准 宗地坐落: 东至竹林大街红线;南至冀中东路红线; 西至冀中东街红线;北至北关村地。 批准文号: *地块冀政转征函[****]***号、*地块冀政转征函[****]****号 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加价幅度: **万元或**万元的整数倍 拍卖时间: ****年**月**日**时**分 出让年限: 商业用地**年,住宅用地**年
备注: *、该宗地地上存在不可移动电力设施开闭锁一座。*、其他规划指标要求详见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编号:*****************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个人及法律法规和公开出让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可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竞买人报名时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并提交竞买单位与法人的资格证明,经审查符合竞买条件的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节假日除外)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冀州区分中心三楼报名处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节假日除外)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冀州区分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以实际到账为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年**月**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冀州区分中心进行。地块为:****-**号地块,拍卖时间为:****年**月**日下午**时**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拍卖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出让公告的内容与出让文件的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三)****-**号地块委托登录后查看具体组织实施拍卖活动。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人:登录后查看
联系电话:****-********;*********** 张经理
开户单位:冀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登录后查看
帐 号:************
衡水市冀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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