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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木兰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0月15日9时至2020年10月16日9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木兰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木兰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木兰县大贵镇大贵村大贵屯256栋1-2层13号(房产证号:木房权证字第1501002057-1号),建筑面积为136.54平方米。
二、实物状况及环境状况:房屋所有权人为孟凡菲、温国柱共同共有,所在层数1-2层总层数为3层,规划用途为住宅。拍卖对象,一层外墙贴砖,天棚吊顶,墙面壁纸、木墙裙,铺地砖,层高3米;厨房天棚扣板,墙面涂料或木板,铺地砖;楼梯铝合金扶手,理石踏步;走廊天棚吊顶,墙面壁纸、木墙裙,铺地砖;房间天棚吊顶,墙面壁纸,铺地砖;南北朝向,南侧开门,进户门为铝合金玻璃门,塑钢窗;具备上、下水,电,暖等设施设备。临满大公路,周边有超市、银行、客运站等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较为便利,所在区域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较完备。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木兰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木兰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20年10月14日15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关。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额在2020年10月22日15时前缴入法院执行账户(户名:木兰县人民法院涉案款管理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木兰支行,账号0803320104000925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拍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18503660872(闫法官)
法院监督电话:0451-58954163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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