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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类】中国电建水电五局成都地铁19号线二期塔式起重机采购项目招标
四川 成都 双流区
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0-07-06 19: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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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5002/044-20230

一、招标内容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成都轨道交通19号线二期工程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设备物资部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四台塔式起重机,采购设备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成都地铁19号线二期工程九江北站(不含)~天府新站~合江站(预留),线路主要沿千子门路、西航港大道、双华路、罗家大塘防护绿地、新码头街、宁波路、东山大道自西北向东南方向敷设。标段盾构区间起于双流机场站,过西航港客运中心站后,止于温家山路站(区间设中间风井三座),全长约18416单线延米。区间线路出双流机场2航站楼站后向西南方向敷设,下穿双流机场停机坪后向东南方向转弯,下穿大件路下穿隧道U型槽,继续沿双华路向东南方向敷设,先后下穿工业厂房、成雅高速、规划工业地块、成昆铁路、四川现代职业学院后到达温家山路站。

2、招标范围:成都轨道交通19号线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所需塔式起重机。

3、采购主要要求及数量:

序号

名称

型号

数量

单位

备注

1

塔式起重机

QTZ1006015

4

含现场安装,安装高度35-45

注: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实际工程需求量为最终采购量,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增减,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

1、交货时间:要求20201015日开始交货,20201030日开始调试。具体时间根据需求方要求进行调整。

2、交货

3、质量要求:卖方保证货物在发货前应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货物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该产品行业及卖方企业标准(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质保期为货到指定地点安装验收合格后满12个月。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

5、卖方提供给买方的合同货物应通过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提供质量合格保证书及相关检测报告。

6、招标人须对标的物全部进行招标,若招标人只填报部分项,未填报项按其他所有招标人的最高价计入总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1、投标人应为生产厂家,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国家要求的特种设备制造相关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1.2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

1.3供货业绩要求:具有制造本次招标设备的能力和生产经验,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或具有同类设备供货经历,提供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3业绩见证资料不少于3份,并具有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

1.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制造厂商必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具有近三年由国家、省部级检测机构或国家认可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质量检验报告。

1.6履约信用要求: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应附企业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20200716日下午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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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编辑:bid.powe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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