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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北海市北海大道西16号海富大厦第十四层B号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广西 北海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2-05-26 12:2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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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北海仲字第3456号裁决书,执行申请执行人周玲与被执行人冯锦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定于2022年62710:00至次日10:00(延时的除外)在本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淘宝网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779/02,法院账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冯锦珍名下的坐落于北海市北海大道西16号海富大厦第十四层B号房进行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北海市北海大道西16号海富大厦第十四层B号房屋【不动产权证:桂(2021)北海市不动产权第0002396,按现状进行拍卖。

二、标的物详情:

1、标的物坐落:北海市北海大道西16号海富大厦第十四层B号;

2、所有权人:冯锦珍

3、产权证号:【不动产权证:桂(2021)北海市不动产权第0002396号】

4、规划用途:商业、住宅;

5、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

6、抵押登记:已抵押;

7、建筑面积:141.25平方米;

8、层数:地上共28层,标的位于第14层,层高约3米;

9、建筑结构及户型:钢混结构,室内户型为三房一卫,现为办公用房;

10、平面布局及朝向:标的所在楼层共有8户,配置有三部直落电梯、2个步梯;标的为南面采光;

11、现状:拍卖标的室内经过改造,相邻的B号、A号、H号和G号四套房屋隔墙打通而用于一个整体,4房共用一个大门,可能存在水、电、卫生间等共用,买受人在竞拍成功后,房屋按现状交付,各共用部分的分割、改造、修补等相关协调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由此产生的纠纷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竞买人务必前往现场了解该房屋的实际状况。

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2022年62710:00至2022年62810:00(延时的除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第二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

网络询价694948,第一次拍卖起拍价486464,保证金95000,增价幅度4000元,可以多次点击,连续加价。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至少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网账户(未有淘宝网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接受咨询,统一看样时间定在2022年6211030-11:30,看样地址如上,其余时间不接受引领看样。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财产已知瑕疵:

1、标的物房产已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人为本案债权人周玲;

2、本次拍卖标的不包括室内家具、家电等物品;

3、截止2022年5月7日止该房屋尚欠物业管理费、电梯运行维护费等共计6604.7元,其他欠费情况不详,请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4、标的与其他房屋可能存在水、电、卫生间等共用,买受人在竞拍成功后,房屋按现状交付,各共用部分的分割、改造、修补等相关协调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由此产生的纠纷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八、特别提醒:1、不动产购买、登记及过户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当地不动产管理部门及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是否具备相应的购买资格条件,请竞买人务必自行询问清楚,慎重决定是否购买,因自身不具备购买人资格条件而参加竞买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2、拍卖标的按使用现状拍卖和交付,不动产拍卖面积与过户办证面积不一致的,不影响拍卖成交,价款不予退还,也不适用多还少补;房屋腾空后按实物现场交付,移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处置之后可能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搬运费、拆除费等相关费用)及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3、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房屋的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后续办理首次登记及过户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负责出具宗地测绘委托手续及规划、工程建设等相关批准书许可证的权利人变更事项;4、拍卖成交或以物抵债后,法院向登记机构发出拍卖成交裁定或以物抵债裁定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待买受人或承受人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由房屋登记机构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拍卖成交的财产能否办理过户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办证的任何承诺,不承担办证不能的风险。如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处理;5、标的物的其他欠费情况不详,请自行向相关部门详询了解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以及其他欠费(含历史欠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法院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他费用。在拍卖及后续的过户办证过程中依法应由转让方承担的涉及拍卖过户需缴纳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含历史欠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先行垫付,自拍卖成交裁定或抵债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凭已缴费凭据到法院办理退还手续。在上述期限内不能缴清因拍卖及过户办证所产生的税费及其他欠费(含历史欠费)的,可由买受人或承受人垫付,再由其在拍卖所得价款外自行向相关的义务主体主张;6、拍卖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应在拍卖报名截止日前向执行法院主张优先购买权。逾期不向执行法院主张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

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海市湖南路支行,账号:62107960228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可通过支付宝、网上支付或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

1、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通过上述方式交纳保证金时,请备注以下内容:(2022)桂05执43号网络司法拍卖保证金)

2、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海市湖南路支行,账号:621079602288)。

十、司法拍卖因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十一、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否。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查询。

法院监督电话:0779-3963331张法官、吴助理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展飞公司咨询电话:15578702508

本院地址:北海市广东路135号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五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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