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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机关) 宁河区新建芦台一中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HCG2020221)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 宁河区
招标公告
1200.1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0-10-31 17: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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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机关) 宁河区新建芦台一中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HCG2020221)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机关) 宁河区新建芦台一中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HCG2020221)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宁河区新建芦台一中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62号宁河区财政局40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1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HCG2020221
项目名称:宁河区新建芦台一中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1200.1万元
最高限价: 1200.1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449.8 449.8 教学专用仪器 详见招标文件
第2包 205 205 教学专用仪器 详见招标文件
第3包 545.3 545.3 教学专用仪器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国政府采购网(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五)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六)支持国内产品。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内容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10月30日到 2020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62号宁河区财政局407室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1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河区芦台镇薄前村西侧(原辰光制衣厂院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机关)
地址: 宁河区芦台镇薄前村西侧(原辰光制衣厂院内)
联系方式:691101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62号
联系方式:022-691197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俊军
电 话:022-6959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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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10月30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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