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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里县茶布朗镇集镇区市政道路改造提升项目比选公告
四川 凉山彝族自治州 木里藏族自治县
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2-01-18 11:5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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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木里县茶布朗镇集镇区市政道路改造提升项目木里县茶布朗镇集镇区市政道路改造提升项目(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木里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木发改经信【2020】33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木里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木里藏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2 建设地点:木里县茶布朗镇

 2.3 项目规模:改扩建市政道路1.7千米,平均路幅宽度12米,配套建设市政综合管线网(供排水、污水、电力、电信)、道路绿化、路灯照明等配套设施

 2.4 计划工期:450日历天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2年03月

 2.5 项目总投资:2942.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2942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5(0-10 市政公用工程类  似分类项目业绩。

3.2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3(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50%(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专职技术人员3人:其中至少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和工程管理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附职称证、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部门官方网站职称查询截图)

3.4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1、从事本项目的企业、人员、业绩、资格严格按照四川省相关条例和操作规程执行,满足比选文件要求;2、申请人须提供《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的登记证截图、拟任本项目人员不得在法院征信系统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证明;3、招标文件由技术负责人编制并对接业主;4、比选人申请文件格式须具有可查询目录(含业绩项目名称),人员汇总表、申请人分类业绩汇总表及项目负责人业绩汇总表,否则视为无效文件做不通过处理;5、类似项目业绩须是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业绩;公开招标业绩以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公示的完整截图和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业绩相关信息完整截图为准。6、中选后业主单位对中选单位资料真实性进行检查,若经查实发现人证不一或弄虚作假的即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2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2022年01月18日17时00分2022年01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申请人自2022年01月18日17时00分2022年01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木里藏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董老师

电 话: 18282873649

传 真:

 2022年01月18日   (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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