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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丰公路(港华路至一干河西)改造项目晨丰公路(港华路至一干河西)绿化配套工程施工监理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晨丰公路(港华路至一干河西)改造项目已由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晨丰公路(港华路至一干河西)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张发改许【2017】9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张家港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晨丰公路沿线,港华路至一干河西路
2.2 工程规模:项目位于张家港市杨舍镇和金港镇。项目总用地面积60.3公顷,其中新增用地面积为55.14公顷。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涵洞、管线、照明、绿化、交通工程等。
2.3 招标范围:晨丰公路(港华路至一干河西)绿化配套工程施工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240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16.86万元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 其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年的。;
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社保要求: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2020 年 12月- 2021年2 月),如社保为代收代缴形式,须进一步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能够证明项目总监为投标人正式员工的材料供评标委员会评审:1.投标人或代收代缴单位对此情况的证明性材料;2.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3.相关费用由投标人划转至代收代缴单位的银行转账明细(含 2020 年 12月- 2021年2 月)。以上材料须上传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企业信息库中并及时更新。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8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或项目总监的类似业绩要求:/;
3.9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3.10 其它要求:
3.10.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d、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j、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k、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在“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m、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n、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0.2 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2021年04月20日8时30分至2021年04月30日9时00分。
5.2 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售后不退。支付平台:“中金支付”,操作手册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分中心办事指南《中金支付操作手册及银行信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04月30日9时00分,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上,在截标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8.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张家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处 0512-58181559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张家港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处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68号建设大厦十楼 |
地 址:张家港市杨舍镇华怡商厦401、402室 |
邮 编: |
邮 编:215600 |
联 系 人:刘琳玉 |
联 系 人:施婷婷 |
电 话:18962289566 |
电 话:18036128106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lh_yangyang@yahoo.com.cn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
开户银行:市工商银行园林办 |
账 号:801000006825288 |
账 号:1102028009000025389 |
2021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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