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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人民法院关于车牌号为宁AH605挂 华骏牌重型罐式半挂车一辆(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宁夏 银川 灵武市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0-12-04 23: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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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拍卖)

灵武市人民法院将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灵武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时间为:2020年1220日10时至2020年1221日10时(延时除外)第一次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车辆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物名称

车牌号为AH605挂华骏重型罐式半挂车一辆

处置依据

司法裁定

标的物权证情况

法院执行裁定书

(2020)宁0181执488

标的物所有人

宁夏锦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物现状

使用性质

钥匙

所在地

宁夏银川灵武市

权利限制情况

查封

已查封

抵押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情况

评估鉴定基准日

2020-11-02

车辆出厂日期

2014-5-23

车辆初次登记日期

2014-8-20

年审有效终止日期

2020-8-31

里程表显示里程

强制保险终止日期

品牌车型

华骏

VIN

LZ1B43GE6E0000482

车辆类型

重型罐式半挂车

燃料种类

发动机号

发动机功率

车身颜色

白、红

变速箱类型

排量

排放标准

违章记录

由买受人自行查询有无违章记录

车况

一般(车辆底盘维护较差,车身外观多处凹陷、锈蚀)

瑕疵情况

车辆停放时间较长,电瓶亏损,无法正常启动,若有违章记录,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标的物估值

标的物评估价

75030

标的物费用

税费总价

过户时所产生的税、费、金由买受人承担

起拍价:75030元,保证金:5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不符合资格或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需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

三、咨询时间:自2020年125日10时起至2020年1221日10时止接受咨询,看样时间为2020年12月18日15时。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因该车辆停放时间较长,电瓶亏损严重,无法正常启动,逾期未年检,由买受人自行查询该车辆有无违章记,若有违章记录,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本院挂网照片仅供参考,有意者请亲自参加本院组织的集中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交易税、费、金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年12月28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灵武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武农场分理处,账号:6228401207016858661,开户银联号:103871032109),并在2020年12月28日17时前(凭相关身份材料)到灵武市人民法院(地址:灵武市灵州大道西侧)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领取拍卖款收据,于签订确认书后三十个工作日办理过户手续。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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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联系电话:18109513572(马法官)

联系地址:灵武市灵州大道西侧

淘宝拍卖会热线:4008222870

灵武市人民法院

二O二O年十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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