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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小镇易迁安置小区管理服务用房采购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诗经小镇易迁安置小区管理服务用房采购项目已由房县财政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0191976(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 专项资金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招标人为房县城投公司(房县广厦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翘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房县分公司。本项目诗经小镇易迁安置小区管理服务用房采购项目(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采购社区管理服务用房(门面房),即在房县城关镇诗经小镇周边规划范围内的在售楼盘门面,采购总面积380㎡—400㎡。
2.2招标范围:房县城关镇诗经小镇周边规划区内的门面。
2.3项目规格及要求:采购面积380㎡-400㎡,符合国家房屋质量验收标准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2.4采购预算:约380万元。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内容;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拟投标的门面用房手续合法,需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销售许可证明、房产测绘公司实测(或预测)报告。
3.4、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3.5、供应商自行承诺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16日至2019年12月20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被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本公告“第三条 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所有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查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留存复印件),到湖北翘楚项管理有限公司房县分公司(房县城关镇东城门路259号)获取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7日9时00分,地点为湖北翘楚项管理有限公司房县分公司(房县城关镇东城门路259号)。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1.政府采购监管机构:房县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 余 旭 联系电话:0719-3222737
2.采购人:房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3.采购代理机构:湖北翘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房县分公司
地 址:房县城关镇东城门路259号
联系人:田先生 电话:15871425367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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