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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大米加工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8262204110001 | 项目名称 | 大米加工项目 | |
标段编号 | 3208262204110001-BD-004; | 标段名称 | 大米加工烘干设备间、原粮库房、加工车间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2年5月25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2年6月6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大米加工项目— 大米加工烘干设备间、原粮库房、加工车间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大米加工项目 已由 涟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涟发改备[2022]147号备案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涟水大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和政府补贴,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米加工烘干设备间、原粮库房、加工车间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涟水县高沟镇粮食产业园; 2.1.2建设规模:新建大米加工烘干设备间、原粮库房、加工车间工程。烘干设备间排架结构、一层、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原粮库房排架钢结构屋顶、单跨跨度29.4米、建筑面积3510平方米,加工车间框架结构、四层、建筑面积15897.43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3602万元; 2.1.4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6月 20日,竣工日期:2022年 10 月17 日; 2.1.5质量要求: 合格; 2.1.6 质量目标:创市优工程(翔宇杯) 2.1.7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大米加工烘干设备间、原粮库房、加工车间工程施工,含土建、安装等(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2企业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和资格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担任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 d、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其他资格要求 3.8.1 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 2021年7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8.2 企业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21年7月 1日以来连续6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8.3自 2020年5月 25 日以来,企业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8.4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说明:1、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 3.6、3.7、3.8.3、3.8.4项,投标人必须提供符合上述条款规定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签电子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签字或签电子章均予以认可)。 2、养老保险证明需加盖养老保险部门章或养老保险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章;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有关规定按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执行。 特别提醒: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违法分包,严禁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经核实,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年 5 月 25 日至2022年 6 月 6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登录地址为: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为: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 6 月 7 日 14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 标 人:江苏涟水大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涟水安东大厦12楼 地 址:涟水县阳光嘉园南大门西首 联 系 人:秦先生 联 系 人: 蒋先生 电 话:0517-82991559 电 话 : 139151147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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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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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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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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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0] 大米加工项目— 大米加工烘干设备间、原粮库房、加工车间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大米加工项目 已由 涟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涟发改备[2022]147号备案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涟水大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和政府补贴,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米加工烘干设备间、原粮库房、加工车间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涟水县高沟镇粮食产业园; 2.1.2建设规模:新建大米加工烘干设备间、原粮库房、加工车间工程。烘干设备间排架结构、一层、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原粮库房排架钢结构屋顶、单跨跨度29.4米、建筑面积3510平方米,加工车间框架结构、四层、建筑面积15897.43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3602万元; 2.1.4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6月 20日,竣工日期:2022年 10 月17 日; 2.1.5质量要求: 合格; 2.1.6 质量目标:创市优工程(翔宇杯) 2.1.7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大米加工烘干设备间、原粮库房、加工车间工程施工,含土建、安装等(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2企业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和资格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担任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 d、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其他资格要求 3.8.1 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 2021年7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8.2 企业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21年7月 1日以来连续6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8.3自 2020年5月 25 日以来,企业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8.4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说明:1、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 3.6、3.7、3.8.3、3.8.4项,投标人必须提供符合上述条款规定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签电子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签字或签电子章均予以认可)。 2、养老保险证明需加盖养老保险部门章或养老保险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章;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有关规定按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执行。 特别提醒: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违法分包,严禁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经核实,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年 5 月 25 日至2022年 6 月 6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登录地址为: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为: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 6 月 7 日 14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 标 人:江苏涟水大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涟水安东大厦12楼 地 址:涟水县阳光嘉园南大门西首 联 系 人:秦先生 联 系 人: 蒋先生 电 话:0517-82991559 电 话 : 139151147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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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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