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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人民法院关于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沪亭南路208弄106号201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上海 松江区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19-12-09 18:4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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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名称 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沪亭南路208弄106号201室
权证情况 法院执行裁定书 (2019)苏0923执恢409号
房屋所有权证号 松2010008512
土地产权证 /
标的所有人 颜士龙
评估鉴定基准日 /
标的现状 房屋用途 住宅
土地用途 住宅
是否已腾空 未腾空
租赁情况
落户情况 不详
经营情况
钥匙
权利限制情况 查封 被阜宁县人民法院查封
抵押 上海银行闵行支行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介绍 建筑总面积 100.29平方米
公摊总面积 /
土地总面积 /
房产年龄 2008年
装修情况 买受人须实地确认(不包含可拆除、可移动的家具及其他设施)
房屋户型 三室二厅一卫
房屋楼层 第2层/14层
房屋朝向 南北
周边配套 92、748、759、1842路等公交线路,紧邻沪亭南路,周围的商业用房数量多,有雨润发购物广场、七宝万科广场等。金融服务设施中国光大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医疗设施有上海市松江区九亭医院、九亭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教育设施齐全,靠近上海市松江区九亭第二小学、上海市松江区世泽小学等。对外交通方便;周围基础设施及公用设施配套齐全。综合环境质量较优。
其他介绍 /
标的物估值 标的询价 361.0941万元
费用总价 以实际产生为准
税费情况 买卖双方具体税费咨询相关部门,以实际产生为准
其他费用情况 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其他欠费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并自行解决处理。
特别提醒 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凭缴纳税费的原件联于本院过户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至本院进行垫付税费结算,逾期本院不再预留过户税费,不再办理垫付税费退费结算。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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