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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郴州市飞虹路龙腾广场生活大师117号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湖南 郴州 汝城县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19-10-22 16: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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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汝城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登录后查看(以下简称汝城农商行)与被执行人谭忠武、陈颖诗、登录后查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将于****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竞价顺延除外)在湖南省汝城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对被执行人陈颖诗的下列财产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位于郴州市飞虹路龙腾广场生活大师***号房产(所有权证号:郴房权证苏仙字第*********号,建筑面积***.**㎡)。

情况说明:有抵押,抵押权人汝城农商行,登记时间****年*月*日;有租赁,承租人徐海冰,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年租金以抵债方式全部付清,现已转租。

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 增价幅度:****元

*、位于郴州市飞虹路龙腾广场生活大师***号房产(所有权证号:郴房权证苏仙字第*********号,建筑面积**.**㎡)。

情况说明:有抵押,抵押权人汝城农商行,登记时间****年*月*日;有租赁,未提交租赁合同,租赁详情不明。

起拍价:****** 元 保证金:******元 增价幅度:****元

*、位于郴州市飞虹路龙腾广场生活大师***号房产(所有权证号:郴房权证苏仙字第*********,建筑面积**.**㎡)。

情况说明:有抵押,抵押权人汝城农商行,登记时间****年*月*日;有租赁,租赁合同已到期,现租赁详情不明。

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 增价幅度:****元

*、位于郴州市飞虹路龙腾广场生活大师***号房产(所有权证号:郴房权证苏仙字第*********号,建筑面积**.**㎡)。

情况说明:有抵押,抵押权人汝城农商行,登记时间****年*月*日;有租赁,该门面已隔成两个店面,承租人登录后查看,现为建设银行自动存取款机使用,合同承租建筑面积**.*㎡,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目前年租金*****元(含税)租金按年支付。承租人资检妹,合同承租面积**.**㎡,租赁合同已到期,但目前继续在承租,未续签合同,承租人陈述租金已交至约****年*月份,月租金约****元。租赁合同面积合计为**.**㎡,登记面积为**.**㎡,超出面积*.**㎡,据被执行人陈述,系建设银行承租的门面占用了隔壁***号(交通银行柜员机)房产*.**㎡面积。

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 增价幅度:****元

*、位于郴州市飞虹路*号**栋****、****号两处房产(所有权证号:郴房权证市测区字第********、********,建筑面积各为**.**㎡)。

情况说明:有抵押,抵押权人汝城农商行,登记时间****年*月*日;有租赁,承租人登录后查看,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金按年支付,现年租金为******元,****年至****年**月**日年租金为******元。

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 增价幅度:****元

*、位于郴州市沿江路华鹤龙门世家*栋***号房产(所有权证号:郴房权证市测区字第********号,建筑面积**.**㎡)。

情况说明:有抵押,抵押权人汝城农商行,登记时间****年*月*日;有租赁,承租人赵文清,按月支付租金,租赁期限约一年。

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 增价幅度:****元

*、位于郴州市沿江路华鹤龙门世家*栋***号房产(所有权证号:郴房权证市测区字第********号,建筑面积**.**㎡)。

情况说明:有抵押,抵押权人汝城农商行,登记时间****年*月*日;租赁已到期,目前租赁详情不明,自行了解。

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 增价幅度:****元

*、位于郴州市沿江路华鹤龙门世家*栋***号房产(所有权证号:郴房权证市测区字第********号,建筑面积**.*㎡)。

情况说明:有抵押,抵押权人汝城农商行,登记时间****年*月*日;承租人宋书奎,租赁合同已到期,但目前继续在承租,未续签合同,租金按月支付。

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 增价幅度:****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到现场看样。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保证拍卖物的真伪或品质。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竞买人请竞拍前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本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和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未收到通知的在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需携带相关材料到本院执行局办理确认手续,取得优先购买权资格。

五、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汝城县人民法院,开户行:登录后查看,账号:********************-****),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交付剩余价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屋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本次拍卖标的物过户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与本院联系。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认真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相关法律规定,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院咨询电话:****-*******

本院监督电话:****-*******

淘宝技术咨询:***-***-****

本院联系地址:湖南省汝城县人民法院(新行政中心)

汝城县人民法院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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