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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受用户单位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1、项目名称:数字文化馆“非遗保护数字体验馆”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藏财采[2019]0152
3、项目标段:未分标段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资金预算:400.00万元
6、招标人:西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自治区非遗保护中心)
7、招标代理机构: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
8、接受潜在投标人报名时间:2019年10 月18日-10月25日,9:30-12:30;15:3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9、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
10、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 11月7日15:30-16:00(北京时间)
1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 11月7日16:00(北京时间)请在开标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交至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2、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营业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违法、失信记录的投标企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会被拒绝参加此项目投标。
13、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下述资料及证件需提供原件查验,相应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书面声明为原件)按下述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鲜章)。
(1)企业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营业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近六个月内任意三个自然月的税收和社保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无需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违法、失信记录的投标企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会被拒绝参加此项目投标。
14、招标文件售价:8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5、本公告在西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媒体刊载。
16、联系方式
16.1、采购人:西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自治区非遗保护中心)
联系人:强锐、0891-6322107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朵森格路2号
16.2、招标代理机构: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
报名联系人:蒋女士、0891-6790060
地址:拉萨市林廓北路2号,新气象宾馆院内
1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和政策;
(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4)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18、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9、招标内容:非遗保护数字体验馆建设,包括:P4户外大屏展播系统、4KLED唐卡秘境/大数据墙、群文天地展播屏、油画屏、数字非遗长廊、VR互动体验、藏装幻影展台、场馆装修改造。
2019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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