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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赋石水库和老石坎水库生态环境安全评估及总体实施方案编制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 湖州 安吉县
政府采购
360.0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19-10-18 21:29:17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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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吉县财政局批准,就赋石水库和老石坎水库生态环境安全评估及总体实施方案编制服务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服务内容 预算(万元) 服务期限
* 赋石水库和老石坎水库生态环境安全评估及总体实施方案编制服务 *、根据《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建[****]*** 号)、《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编写指南》、《湖泊生态安全调查与评估指南》(环办[****]***号)、《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年)》(环发[****]***号)、《优良水质的水库生态安全评估指南》(环办水体[****]***号)等文件要求,须组织人员及相关专业专家参与本项目,在开展生态安全调查的基础上,按期完成赋石水库和老石坎水库生态安全调查与评估。 *、根据《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重点良好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浙环办函[****]***号)有关要求,须组织人员及相关专业专家参与本项目,在生态安全调查与评估的基础上,按期完成赋石水库和老石坎水库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并通过技术审查,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复。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其中有上级规定时间节点的,以规定时间为准。
备注 投标报价不得超预算,超预算为无效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登录后查看、“中国政府采购网”登录后查看查询结果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供应商不超过*个,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中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报名/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至**∶**;下午:**:**至**:**;

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报名/发售地址:登录后查看(安吉县递铺镇天目中路***号三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接受邮寄方式,以邮寄方式报名的供应商应事先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标书售价(元):***元每本(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整。

七.投标地址: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号安吉商会大厦*座七楼),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八.开标时间:****年**月*日*:**时整。

九.开标地址: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号安吉商会大厦*座七楼),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保缴费凭证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等有效证明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代表未携带规定证件或迟到的按其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十.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磋商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提出。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备查、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备查,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投标报名表(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 本项目资格后审。

*.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吉分局;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联系人:董自锌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安吉县递铺镇天目中路***号三楼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镇胜利东路***号

附件信息:

  • 登录后查看 **.**
  •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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