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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关于拍卖霍尔果斯口岸友谊西路28号混凝土搅拌站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机器设备及附属设施(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新疆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霍尔果斯市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3-05-29 22: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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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霍尔果斯口岸友谊西路28号混凝土搅拌站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机器设备及附属设施的拍卖公告

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将于202362911时至202363011时(北京时间)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网址:sf-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土地共计1项:土地使用权权利登记状况:土地使用权权利人新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不动产权证编号:霍国用(2011)005号,坐落:霍尔果斯口岸友谊路以南、伊犁霍尔果斯天地大厦有限公司用地以西、霍尔果斯亚鑫贸易有限公司用地以北,不动产单元号: 654004002003GB00019W00000000权利性质:国有出让,用途:工业用地,面积:宗地面积:15560.6 m2(征收后剩余面积)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600812日止。

该宗地土地开发程度为宗地内六通一平”(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通暖和场地内自然地势平坦)容积率小于1.0工业用途用地剩余使用年限37.27年。通过现场勘查,评估设定待估宗地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七通”(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暖、通气)及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

房屋建筑物及附属物共计23项:主要是砖混房3(无证)、彩板房3(无证)、砖彩房3(无证)、供料槽基础、料槽基础、围墙、

水泥地坪及大门等,修建于2009年、2010年、2012年。

机器设备13项,主要为混凝土搅拌站、水泥仓、汽车衡等购置

2009年、2012年。

二、评估价:6012969.00元;起拍价4810375.2元;保证金490000元;增价幅度:20000.00元。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作为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机构,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本院及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在竞买前须交纳保证金,经本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联合竞买人应于报名截止时间前7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到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与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按现状进行移交。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亲临标的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和已缴纳保证金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次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责任自负。

八、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权证办理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包含:增值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税费依法各自承担;具体情况自行了解,以最终实际交割为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10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竞买人报名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

十二、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市支行;银行行号:103899410817;账号:6228402976049216266)拍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余额至本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至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地址:霍尔果斯市北京路6)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建议请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网拍平台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本院与拍卖辅助机构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强制执行。

十四、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拍辅咨询电话:15894106403 高女士

15809996616张先生

拍辅机构地址:伊宁市亚欧国际九层

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

0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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