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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关于中山市东区凯茵豪园凯茵路21幢1103房的房地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广东 中山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19-11-15 22: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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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竞买公告

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2月19日10时至2019年12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sf.taobao.com/0760/01,户名: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

被执行人岑巨祥(公民身份号码440 620 1964 1006 4232)名下的位于中山市东区凯茵豪园凯茵路21幢1103房[房产证号:C3453703;土地证号:国(2004)易210185]的房地产建筑面积239.78平方米 。【详情请参阅标的物介绍及相关附件】

起拍价:3464103元,保证金:692000元,增价幅度:17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拍卖财产交易及过户按拍卖财产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财产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过户不能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购房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购买政策规定。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执行依据:(2016)粤2071民初13187号

执行案号:(2019)粤2071执10247号

看样时间:2019年12月12日9时30分

看样集中地点:中山市东区凯茵豪园凯茵路21幢(现在是V3幢)门口。

看样预约方式:需要预约看样的,请将姓名、联系方式及需要看样的网拍标的物名称编辑成短信发送至13590901005,报名截至本院安排的看样时间前两个工作日(本短信仅作预约登记,不一一予以回复),如无人预约,则本院视为无人看样,将不会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

咨询电话:0760-88235205/88235315、13590906330(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次拍卖结束时为止,仅在工作日8:30-12:00、14:30-17:30接受咨询。)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当次开拍前提前三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拍卖财产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成交。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七、特别提示:

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披露:据物业反映,该房产截至到2019年10月尚欠物管费18765元,具体欠费情况请咨询房产所属物管公司,上述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一)买受人收取拍卖成交裁定书后,请尽快前往税务部门办理该标的物过户缴税手续,逾期将会产生滞纳金,具体缴税期限由买受人自行征询相关部门。

(二)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三)拍卖财产的产权办证手续或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相关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契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四)根据《关于闲置土地处置的实施意见》(中土函[2014]591号)的规定,司法裁定拍卖的土地,买受人需在协助执行通知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开发,逾期未动工开发的,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将按闲置土地处置有关规定处理。

(五)公告所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地产主管部门宗地丈量为准。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状况以实物及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

(六)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同意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八)因买受人悔拍或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拍卖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于在司法网拍过程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竞买人、买受人,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与本次拍卖财产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

九、对上述拍卖财产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12月19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已在本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无地址确认书、或已知信息有限等因素无法通知的,本公告现已作说明,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0年1月3日前将全部拍卖价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山雍逸廷支行,账号:95588 52011 00169 8939),本院确认到帐后将出具成交裁定书送达给买受人及相关职能部门,请买受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中山市博爱五路62号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1楼保利拍卖辅助服务处签收成交裁定书。生成成交裁定书所需时间约10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将拍卖成交价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自行申请拍卖贷款的行为属个人行为,提供贷款的银行应在本院规定的上述缴款期限内将贷款发放到本院指定帐户。拍卖贷款相关事宜由买受人与银行自行商议和签约。若买受人或提供贷款的银行逾期未缴清拍卖价款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悔拍的法律后果。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财产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拍卖财产的情况介绍摘录自全国法院询价评估系统作出的京东大数据评估询价平台、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电商平台评估报告。

法院监督电话:0760-88235387。

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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