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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简要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中共洛浦县委宣传部
二、 单一来源编号: XLZC(DY)2019-003
三、 采购项目名称: 洛浦县农家书屋图书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 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1 | 洛浦县农家书屋图书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项目 | 1 | 363423 | 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度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工作的通知》(新党宣发电【2019】197号)文件要求,筛选出66类图书,并会同本县市新华书店,按照制定的采购目录统一采购,配发至各农家书屋,而且新华书店属中央企业,是专业图书发行单位,其系统性独一无二,有上级部门层层把关编辑审读出版图书。为保证正版,避免审读出现问题,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洛浦县多鲁路40号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再吐娜•木合塔尔 | 中级图书馆理员 | 洛浦县图书馆馆长 |
阿曼古丽•斯拉吉 | 助理馆员 | 洛浦县文化馆副馆长 |
图尔贡•麦提赛迪 | 中级翻译 | 洛浦县委宣传部干部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1、鉴于纸质类图书具有文化属性是特殊商品,具有多样性、时效性、连续性等特点。新华书店是党的宣传文化阵地,属于国有企业,无论从出版物的审读、质量、类别、品种服务等方面都有优势,具有国家新闻出版总局认可的图书发行主渠道,该单位能保证订购图书的品种及图书的种类。 2、鉴于图书具有文化属性是特殊商品,新疆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严峻复杂,为确保采购图书的质量和配套服务等要求,因为新华书店是党的宣传文化阵地,属于国有文化企业,具备中央宣传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认可的图书发行主渠道,能保证订购的图书质量和提供分类加工等服务。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中共洛浦县委宣传部
联系人: 宋保利
联系电话: 0903-6622551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洛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唐洋龙
监管部门电话: 1356549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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