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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尼区嘎尔德牦牛奶源基地扶贫建设项目(二期)一标段招标公告
西藏 拉萨
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0-09-19 14: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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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尼区嘎尔德牦牛奶源基地扶贫建设项目(二期)一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BZB-XZ-2020-013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那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色区发改发202047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色尼区人民政府,招标文件已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54242120091801180。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色尼区嘎尔德牦牛奶源基地扶贫建设项目(二期)一标段

2.2建设规模一标段:古露镇、色雄乡、油恰乡、达前乡、尼玛乡、香茂乡、孔玛乡等7个乡镇51个行政村内建设51座扶贫奶源基地总建筑面积21353.5平方米;

2.3招标范围: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2个标段

2.5工期:一标段5个月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区内、外企业须按藏建市管[2013]119号和藏建市管[2011]85号文件要求进行备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09 19日至925日登陆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报名、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

五 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10 915:30分地点为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那曲市文化路辽宁路交叉口西北面羌塘大厦十一层(市科技局正对面))。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时到场参加。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七 其他

7.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否则投标单位投该项目投标无效。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7.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文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

7.3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7.4本项目执行《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及补充通知的规定要求。

7.5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且在开标截止时间当天需送一份至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开标现场未提供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原件做废标处理)。

7.6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7.7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施行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线下采取账户转账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在开标现场不予认可(目前招投标系统只接受西藏本地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西藏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只认可西藏本地中国平安、中国太平洋、中国人寿、中国人保、大地保险、大家财产保险家保险公司开具的保单保函。)。

7.8各投标单位需严格按照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电梯承载量进入电梯,如因超载被困电梯中导致无法按时递交投标文件,导致项目废标、流标,后果自行承担。

7.9《关于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期间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返藏、进藏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我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式提供的“解除观察证明”,如无本人解除隔离证明原件等相关资料,工作人员将拒绝其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10根据《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网上在线开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各相关投标人不需拟派注册类执业资格人员(项目负责人)到开标现场,只需拟派一名负责人到现场进行标书解密予以现场答疑,投标人必须填写项目拟派相关人员承诺书(承诺书附招标文件第九章,开标现场未提供企业出具的建造师承诺书原件做废标处理);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提供PDF版投标文件(加盖电子签章后的投标文件未加密文件)电子光盘或U盘,每份内容一致。开标后根据招标人的需要再决定是否需要中标人提供纸质标书。

7.11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藏政办法[2017]148号)、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等相关内容:(1).本项目必须落实用工实名制;(2).本项目民工工资必须实行分账管理;(3).本项目必须在项目所在地银行设立民工工资专户。

7.12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相关规定,从5月10日起,我区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承诺书附招标文件第九章,开标现场未提供企业出具的劳务员到场履职承诺书原件做废标处理)。

7.13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招投标有关方式及相关要求的通知》(藏建招【2020】58号)的规定要求,对劳务员进行项目备案。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色尼区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那曲市色尼区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博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海亮祥云华府10-803号

联 系 人:文先生

联 系 电 话:18089993588

陕西博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0919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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