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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监狱管理局视频监控系统及视频点名系统运维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 徐汇区
招标公告
15.0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0-05-25 13:58:16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视频监控系统及视频点名系统运维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视频监控系统及视频点名系统运维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佳宁

项目联系电话:60932001-806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监狱管理局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建国西路648号

联系方式:彭顺2402982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佳宁60932001-8068

代理机构地址: 黄浦区打浦路443号荣科大厦20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对上海市监狱局视频监控系统及视频点名系统进行运维服务,具体内容见第五章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其他资质要求: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和近三个月的社保单);3.3投标单位需具备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单位二级及以上资质;3.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5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3.6本次招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26日 09:30至2020年05月3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443号荣科大厦20楼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合格供应商可于2020-5-26至2020-5-30 (上午9:30-11:00 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至 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443号荣科大厦20楼 购买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加盖公章);3)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4)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被授权人近3个月的社保单(原件加盖公章);投标单位需具备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单位二级及以上资质;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中心(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上截图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18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18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443号荣科大厦20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

投标产品若为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财政部、发改委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该产品所在页的扫描件(请用醒目标记,标识出所投型号)。

2、环保产品

对于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中的产品,同时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单项节能认证的产品。

投标产品若为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中该产品所在页的扫描件(请用醒目标记,标识出所投型号)。

备注: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

3、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所投产品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目录的,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最新一期)中该产品所在页的原件扫描件(用记号笔标识认证型号)。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精神,本次采购执行以下规则: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二、本项目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三、对于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项目,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且符合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5、中小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精神,本次采购执行以下规则:

  1.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 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必须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且符合文件规定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规定。
  3.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可以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符合文件规定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若联合体存在大中型企业,联合协议应明确陈述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是否存在投资关系。

  1.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性资料。

中小企业依据本办法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公告概要:
采购项目名称 视频监控系统及视频点名系统运维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软件运维服务

采购单位 上海市监狱管理局
行政区域 上海市 公告时间 2020年05月25日 13:0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0年05月26日 09:30至2020年05月30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 ¥10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443号荣科大厦20楼
开标时间 2020年06月18日 10:30
开标地点 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443号荣科大厦20楼
预算金额 15.000000万元(人民币)
项目联系人 陈佳宁
项目联系电话 60932001-8068
采购单位 上海市监狱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建国西路64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彭顺24029822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黄浦区打浦路443号荣科大厦20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佳宁60932001-8068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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