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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国家税务总局香河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河北 廊坊 香河县
招标公告
0.00040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19-10-20 09:4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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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国家税务总局香河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招标编号:********-***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香河县税务局资金来源:其它资金额:******万元招标内容: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预算金额:******元/年,*年共计*******元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服务期:服务期*年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标人资格要求:*、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标人须具有税收【缴纳近*年内至少*个月的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新成立*个月内的公司除外)】;近*年内至少*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新成立*个月之内的公司除外);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钟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登录后查看)、中国政府采购网(登录后查看)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列入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标。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具有税收:缴纳近*年内至少*个月的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新成立*个月之内的公司除外);*.近*年内至少*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新成立*个月之内的公司除外);*.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法定表人(附法人复印件)或法定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复印件);标人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及*盘一个(报名现场发售电子招标文件,不再单独发送)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标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年**月**日—****年 **月**日*:**-**:**,**:**-**:**(公休日除外)招标文件发售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套,售后不退标截止时间:****年**月*日**:**开标时间:****年**月*日**:**本项目联系事项联系人:赵工电 话:***********电子邮箱:********登录后查看***.***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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