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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LNG储配调峰站项目(第四标段)招标公告
黑龙江
招标公告
0.0048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2-01-26 00:2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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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LX-2022-0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LNG储配调峰站项目(第四标段)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泰凭企业(黑龙江)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诚旭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凭企业(黑龙江)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诚旭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LNG储配调峰站项目(第四标段);

2.2建设规模及地点:

第四标段∶预计55 座1-2000吨二级保障调峰储备站。(牡丹江地区、双鸭山地区、鹤岗地区、大兴安岭地区,鸡西地区)

2.3计划工期:2022年3月25日至2025年3月24日;共计1095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招标范围:4万吨LNG储罐、标准母站二座、120座分储LNG站,地面火炬系统、气化器、高压调压计量撬等设备采购、制作、安装、调试、培训与质保等相关工程与技术服务;燃气工艺管道/设备安装、土建、电气、给排水、消防、采暖、自控等工程施工;提供设备、工程运行、维护、检修的相关设计文件,特种设备报验所需的相关证明文件与技术资料,消防工程的备案及验收工作。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四个标段;

第四标段∶预计55 座1-2000吨二级保障调峰储备站。(牡丹江地区、双鸭山地区、鹤岗地区、大兴安岭地区,鸡西地区)

2.6本工程总招标控制价为:48亿元;

其中第四标段招标控制价为:13亿元;

注:(1)设计费: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

(2)工程费:经第三方审计的工程结算价款的100%(工程建安费采用费率报价方式);

2.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设计及施工资质。设计资质: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施工资质:应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具有营业执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在投标前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具备本项目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承担)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联合体内分工相同且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5家)。

3.3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现阶段不存在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情形。

拟派其他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要求为:

施工管理机构及人员: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4人、质量员4人、安全员5人。施工员及质量员具备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形式一方具备即可);设计管理机构及人员:设计负责人1人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应提供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近三个月(2021年9月-2021年11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潜在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近三年内(2018年12月0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的网页截图。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6拟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

3.7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 年-2020 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2019、2020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并附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2018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会计报告且符合上述要求)。

3.8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3.9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塔比星产业互联网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报名,报名结束通过资格审查后,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线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01月30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相关事宜请自行查看“塔比星产业互联网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的供应商操作手册。

4.3招标文件2000元/份,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选择拟参与的交易项目,缴纳文件费。

4.4 如采用联合体投标,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参与投标报名等过程,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开标时间为2022年02月16日0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塔比星产业互联网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凭企业(黑龙江)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诚旭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6643128972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朗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六大道熙郡印象商服011号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0451-84356608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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