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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16线路面修复养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开
根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对S216线路面修复养护工程招标文件中的关键内容进行公开。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S216线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二)招标单位: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S216位于新建区境内,起点位于省道S216与S105(生米至石岗)桩号K4+900的交汇处,途径昌樟高速、厚田乡、山水村,项目终点位于桩号K8+375处,路线长8.375公里。本项目仅对原路面进行改造,公路等级维持原四级公路标准,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7米,路面宽度6.5米。
(四)招标范围: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工期要求: 6个月。
(五)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合格及以上。
(六)标段划分:壹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①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交通行政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类工程施工二类乙级资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标人的养护资质应符合赣交管养字(2014)8号《江西省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准入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并具有相应财务能力和人员、设备等方面的施工能力。
拟派本项目经理要求:为本单位职工,具有公路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及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持有交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5在“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详见附录)。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 13367919131/0791-88552526
招标代理: 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13970811831
招标监督单位:南昌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0791-83986210
附录: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 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 被江西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 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 商务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 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 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 ,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其投标未影响招标公正性: a. 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 b. 投标人仍然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最低要求(资质、业绩、人员、信誉、财务等); c. 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与招标人也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7)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b. 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附的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且通过资格预审后的联合体无成员增减或更换的情况。 (8)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 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备选投标的除外。 (10)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3)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14)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规定。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 有)、投标价 (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 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如有)。 (4) 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备选投标的除外。 |
(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6 项要求。 (7) 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8)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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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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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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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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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评审标 |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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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准 |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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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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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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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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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任何一种废标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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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设计:25 分 |
|||
主要人员:2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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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
履约信誉: 1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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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100 分) |
技术能力: 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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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2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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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标准 |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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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 3 名⑥通过详细评审 |
续上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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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1) |
施工组织设计 (25 分) |
1、施工方案(4 分) 合理得 3.6-4 分,较合理得 2.4-3.6 分,一般得 0-2.4 分。 2、质量控制和保障措施(4 分) 合理得 3.6-4 分,较合理得 2.4-3.6 分,一般得 0-2.4 分 3、进度控制和保障措施(4 分) 合理得 3.6-4 分,较合理得 2.4-3.6 分,一般得 0-2.4 分 4、安全控制和保障措施(4 分) 合理得 3.6-4 分,较合理得 2.4-3.6 分,一般得 0-2.4 分 5、投资控制和保障措施(3 分) 合理得 2.4-3 分,较合理得 1.8-2.4 分,一般得 0-1.8 分。 6、项目组织机构健全,管理人员配置(3 分) 合理得 2.4-3 分,较合理得 1.8-2.4 分,一般得 0-1.8 分。 7、承诺及合理化建议(3 分) 有针对性且满足施工要求得 2.4-3 分,基本满足得 1.8-2.4 分,不满足得 0-1.8 分。 |
|
2.2.4 (2) |
主要人员 (25 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得基本分 25 分; 评审依据: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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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2) |
其他因素 |
技术能力 (10 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得基本分 6 分。 1、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另加 2 分 2、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另加 2 分。 评审依据: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2.2.4 (3) |
履约信誉 (15 分) |
1、连续三年(2018-2020年度)在江西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用等级评为 A 及以上的得 15 分;其中任意一年在江西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信用等级为A 级及以上的只得 5 分;两年得 10 分。 评审依据:江西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截图彩色打印件加盖 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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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4) |
业绩 (25 分) |
投标单位近三年(2018年 1月至今,以开工时间为准)独立承接并完成灾毁重建或养护大中修业绩)沥青路面,得分可累加,均符合最高得 25 分。 1、独立完成 1 个以上合同造价 2000 万元及以上沥青路面灾毁重建或公路养护大中修业绩,业绩指标均符合要求得基本分 1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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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增加 1 个类似业绩加 2.5 分,最高加 10 分。 评审依据:①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交工验收证书的证明材料。②提供招标公告及中标公示网站截图彩色打印件。③本项目为公路养护类路面修复养护工程,投标申请人须提供灾毁重建工程或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的业绩,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新建、改扩建等业绩将不予认可。 |
注明:1、以上评分资料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核查,如有一项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此项不得分;所有证明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查实,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记不良记录一次,上报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记录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违规不良行为,列入施工企业黑名单。
2、中标公示内容包含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业绩等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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