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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银川市东线公路(青银高速-贺兰山路段)工程第一、三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宁夏 银川 贺兰县
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0-07-11 21: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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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银川市东线公路(青银高速-贺兰山路段)工程(项目名称)第一、三标段施工监理招标

1.招标条件

银川市东线公路(青银高速-贺兰山路段)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分别由银川市审批服务局以银审服(批)发【2017】34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银川市本级政府投资,招标人为银川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为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第一、三标段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银川市兴庆区掌政镇现状将军街与德水街交叉口,与在建立掌路改扩建公路工程终点顺接,进而与立掌路改扩建起点已建成的永宁段东线公路贯通,路线向北延伸,利用现状掌政镇德水街、西华街改造之后继续北延伸,至掌政镇北侧,跨永二干沟后,由周家大湖西侧继续向北,至洼路村附近,下穿现状北京路延伸线并设置互通立交(衔接原北京路延伸线预留本项目互通),随后继续向北延伸,由清水湖西侧至贺兰县界内,跨越银东干沟,衔接银通公路后,由金贵镇东侧沿现状乡镇土路穿越基本农田区,至金贵村附近,终点位于贺兰山路延伸线与生态纺织园区的光明路交叉路口处,与生态纺织园在建光明路顺接,进而与东线公路贺兰段相接,形成整个东线公路(望洪至姚付段)的贯通。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按招标文件及监理规范要求,完成本项目施工第一、三标段监理全部内容。共划分为1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号

对应施工工程

工作内容

1

银川市东线公路(青银高速-贺兰山路段)工程K0 000至K5 580,K7 280至K9 150

按招标文件及监理规范要求,完成本项目施工第一、三标段监理全部内容

2.3工程服务周期:700日历天(2020-08-17至2022-07-17)。

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质及业绩等资格要求如下: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及以上级监理资质证书,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的监理企业资质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相关部门的信息变更证明材料)

企业业绩

近5年:2015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1日(含起止日当日),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公示的业绩交工时间为准(注:系统公示的业绩交工时间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时间之内)。$MARK$至少成功地完成过1个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监理服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主要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或土木工程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JGJ),至少担任过1个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新建、改扩建或养护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职务(年份不限)。

企业信誉

(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 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⑵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 书;⑶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和信 用宁夏网站(http:\\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6)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的情形且正处于处 罚期内;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驻地监理工程师自2017年1月1 日以来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函;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 形。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信用宁夏”(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申请人于2020年7月11日至2020年7月18日上午8:30-12:00,下14:30-17:30,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进行报名(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陆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

4.2网络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4.3接上面的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①投标人持CA锁按系统提示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按系统提示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开标截止前未到账不予认可。保证金必须以交易中心备案的基本户转入,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②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中心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并于2020年8月5日9时至 9时30分携带CA锁至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厅(银川市市民大厅7楼)(详细地址)进行现场解锁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锁,逾期送达解锁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与纸质文件投标两种形式,所有投标人须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并确保两套投标文件所有内容一致。若电子标开标过程中出现系统及其他不可预见故障影响正常开标时,招标人将对纸质投标文件按正常程序进行开标。

招标人将对“网上报名成功且按要求递交了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若采用保函形式的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

5.5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银川市行政中心6楼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IBI育成中心二期九号楼八楼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人:刘宇翔,蔡子渊

电话:0951-6888287

电话:0951-8507082、0951-4102215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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