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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宣传采购磋商公告大同方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同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委托,就大同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宣传采购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价。 一、项目名称:大同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宣传采购 二、项目编号:FHZC-2019-H1223 三、项目预算:449500.00元 四、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 本次磋商采购共1包,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磋商文件所列示内容;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和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和技术的相应规定为准; 3.供货服务期:签订合同后7日内; 4.供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五、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要求供应商具有与本项目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如有);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3、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经办人身份证;5、投标人及经办人在内的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保缴纳证明(含社保明细)及纳税凭证;6、2018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7、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8、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的信用查询记录(公告期限内)的网页打印件。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2套且属于合法有效的) 七、磋商文件发售: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2月11日—2019年12月17日; (北京时间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获取地点:山西省大同市永和路东方名城二期南门(8号楼底商)121商铺(永和路869-26号); 3.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磋商)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3日下午15时30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山西省大同市永和路东方名城二期南门(8号楼底商)121商铺(永和路869-26号)。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同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835219300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文盛街 采购代理机构:大同方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52-5335334 手机:18835222292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永和路东方名城二期南门(8号楼底商)121商铺(永和路869-26号) 2019年12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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