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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佛山 禅城区
其他公告
7041.055568000001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0-02-22 20:4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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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基本信息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0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03-13 09:30:00
开标时间 2020-03-13 09:30:00 相关标段(包)编号 E4406000001001920001001
公告发布责任人 佛山市博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交易平台验证责任人 佛山市博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数据时间戳 2020-02-21 17:27:19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2020-02-28 17:30: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2020-02-21 17:26:00
文件售价 文件售价币种
文件售价单位 公告发布媒体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公告标题 存院北围外滩景观生态提升工程(一期)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20-02-21 17:26:49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交易系统标识码 12440600568266776A 公共服务平台标识码 12440600568266776A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 招标项目编号 E4406000001001920001
相关标段(包)编号 E4406000001001920001001 上传国家平台时间 2020-02-21 17:31:31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7-12440600568266776A-20200221-000001-3 平台编码 SYGNFS
公告源URL jy.fsggzy.cn:3480/TPframe/Customframe4Bid/frameAll.aspx?RowGuid=f59b5e3b-37e7-4e19-b179-c9160e01e71a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存院北围外滩景观生态提升工程(一期)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禅发改投[2019]7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通捷市政工程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张槎街道王借岗片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对存院北围外滩景观生态提升工程(一期)。(具体工程以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2.3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布开工通知或开工批复为准,完工时间以监理和发包人确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等因素而延长(恶劣天气除外)。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主要在满足防洪排涝基础上,对沙口生态园至季华北路的存院北围外滩工业园地块进行高品质生态景观提升整治。其中,水利工程主要对护岸进行修复与建设,涉及整治总长约320米;景观工程主要对园区内进行生态景观提升,包括铺设沥青道路、园路铺装、广场铺装、其他地面铺装、景观水体、园林绿化等。招标控制价:70410555.68元,大写:人民币柒仟零肆拾壹万零伍佰伍拾伍元陆角捌分。(具体工程以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家。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选派。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4.1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如是联合体,以负责市政部分分工的单位提供的为准)

4.4.2凡是参与佛山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及《佛山市水务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的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信用档案系统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需提供网上打印页并加盖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公章。以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查核的为准。(如是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提供的为准)

4.4.3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局门户网站、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或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我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4.4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如是联合体,以负责市政部分分工的单位提供的为准)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级或以上职称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已开通网上查询打印的广东省外投标人可提供相关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5.3对于招标控制价大于或等于100万的水利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水利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备注:在建水利项目是指在开标之日前主体工程尚未通过单位验收的中标价大于或等于100万的水利工程项目)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9年8月至2020年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对专职安全员的要求

4.6.1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 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已开通网上查询打印的广东省外投标人可提供相关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19 年8月至 2020年1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 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备注: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不可以互相兼任。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取消投标资格、尚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等状况。

4.7.6按照招标人要求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对评审结果有影响的内容齐全且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7.7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

5.2 报名时间:20202220900分起至2020228173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或EXCEL)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7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2020年313日09时30分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并到账。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0年313日 08 时30分,截止时间:2020年313日9 时 30 分

7.1.2开标时间:2020年313日 9 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 131 号 B1 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授权代理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 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或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通捷市政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张槎三路6号

联 系 人:曾工

电 话:0757-82586557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博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黎明一路23号世博金融中心1908号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梁工

电 话:0757-83789950,0757-83789960

电子邮件:fsbzzb@163.com

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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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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