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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FJGC-FS-X-2021-263(招标文件编号:FJGC-FS-X-2021-263)
二、项目名称:福州市台江实验小学消防水泵房设备、办公家具及书法桌椅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城(福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F区8号楼903室
中标(成交)金额:6.7188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福建金木年华家具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35号茂泰大楼71单元
中标(成交)金额:9.518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安城(福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消防水泵房设备 | 欧维亚等(详见响应文件) | OWY-CS-806等(详见响应文件) | 1批 | 67188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2 | 福建金木年华家具有限公司 | 办公家具及书法桌椅 | 人友等(详见响应文件) | JM-001等(详见响应文件) | 1批 | 9518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娜、林萍、郑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合同包一成交供应商应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1300元,合同包二成交供应商应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170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报价人资格审查: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通知书(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经询价小组评议,各报价人的报价资格均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
2、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通知书(第二章17.2.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经询价小组评议,各合格报价人的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3、合同包二政策性价格扣除情况:福建金木年华家具有限公司的响应文件中所投办公桌、会议桌、会议椅提供了属于《政府采购清单》内的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资料复印件,经询价小组评议,符合询价通知书政策性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该公司的报价为95180元,其中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为57020元,占本合同包59.9%,经询价小组评议,给予10%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为9518元,价格扣除后的评审价格为85662元。
4、采购结果确定日期:2021年10月18日(项目编号:FJGC-FS-X-2021-263)。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供货完毕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6、项目经理:经办人(李萍/0591-83393306、83393307)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台江实验小学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同德路76号
联系方式:阮文宇/0591-832153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李萍/0591-83393306、833933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萍
电 话: 0591-83393306、8339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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