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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柯桥区城乡道路平安畅通提升行动道路隐患治理工程项目变更公告
现对招标文件进行如下补充说明:
*.*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 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等。
*.* 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 暂列金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
*.*工程投标报价中的范围及报价编制口径必需与业主审定的参考标底或工程量清单相一致。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其项目、工程量(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工程量)、顺序不得随意变更,否则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的原则进行修正。
*.*参考标底明确的暂定价,按业主提供的价格为准,不得下浮,否则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的原则进行修正;其他价格(预算书说明除外)可根据投标人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成本、拟建工程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单价参加竞标。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参考标底编制说明中已列的材料、设备的品牌、规格、材质、货号等条件,参照市场行情自主确定报价,实际施工时招标人无特殊情况的,则材料、设备的品牌、规格、材质、货号和价格等均不得调整(参考标底编制说明中另有说明的除外)。
*.*农民工工伤保险费未含在标底报价内,具体按绍县政办发[****]**号文件规定执行。
*.**招标人参考标底的复核及调整
*.**.*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提供的参考标底进行复核,如参考标底中存在除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项目多列或重复列项、清单项目工程量有误以外的定额错套、信息价输入差错、清单组合子目缺漏及清单组合子目工程量有误等错误的,应在招标答疑时提出,经招标人确认后,在答疑纪要中明确并调整,如不提出,今后不予调整。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为暂定(明细内容中已写明一次性包干的工程量除外),竣工结算时按实结算确定。
*.**.*需要调整的任何内容均需符合招标文件及相关政策法规要求。
*.** 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法方式进行计价。
招标人:绍兴市柯桥区公路管理处
招标代理:登录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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