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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海港大厦2、3幢101室-2东房屋36个月租赁权公开招租公告
浙江 温州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0-04-26 11:5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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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详见浙江产权交易所综合交易平台 ******.*****.***/******/****?**=*******&*****=********************************&******=******************************** 一、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温州市海港大厦*、*幢***室-*东房屋**个月租赁权 挂牌开始时间:****-**-** 挂牌截止时间:****-**-** 项目编号: ************** 挂牌价格:**.**元/平方米/月 标的所在地:浙江省 - 温州市海港大厦*、*幢***室-*东 出租面积(平方米) :约***.** 出租用途:商业 租期:**个月(不含免租期,即不含装修期) 免租期:即装修期半个月 目前状态:空置 其他情况说明: *.权证相关信息:有房产证。 *.出租标的所有权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物业管理服务分公司受登录后查看委托对外出租该资产,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履行出租人权责。 二、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格:**元/平方米/月。 *.竞租保证金:*.*万元。意向承租方竞租报名时应交纳竞租保证金至登录后查看指定账户,意向承租方交纳全部竞租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租资格;逾期未交纳的,视为放弃承租意向。竞租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承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且浙交所收到租赁双方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三个工作日内,由登录后查看退回至承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方竞租成交后不按所报价格及本标的挂牌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履行相关义务的,其所交保证金由浙交所直接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租赁保证金:*万元。 *.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按每*个月支付一次,具体支付时间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法律法规要求报消防、规划、城管执法、房管等行政部门审批的施工、装修项目,必须在审批通过后方可施工,竣工后根据规定报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出租人对承租人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一切审批手续由承租人自行办理。 *.承租人租用该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 *.出租房屋相关证照由承租方自行向政府部门申报审批,办理相关审批以达到可经营的法定许可为准,出租方予以配合相关工作,涉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出租房屋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本次出租行为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房屋进行转租。 **.竞拍人参与竞拍前应仔细阅读租赁合同条款,一旦参与竞拍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接受租赁合同全部条款。 **.其他未尽事宜,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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