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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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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 网上上传 |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0-07-23 10:00:00 | ||||
开标时间 | 2020-07-23 10:00:00 | 相关标段(包)编号 | E4402003244003244001001 | ||||
公告发布责任人 | 中心人员 | 交易平台验证责任人 | 中心人员 | ||||
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数据时间戳 | 2020-07-03 00:45:03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 2020-07-09 23:59:00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 2020-07-03 00:00:00 | ||||
文件售价 | 文件售价币种 | ||||||
文件售价单位 | 公告发布媒体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
公告标题 | 韶关市南雄公路事务中心“十三五”迎国评路况综合整治预防、修复、专项三类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07-03 00:00:00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交易系统标识码 | 1244020006517604XU | 公共服务平台标识码 | 1244020006517604XU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 网上下载 | 招标项目编号 | E4402003244003244001 | ||||
相关标段(包)编号 | E4402003244003244001001 | 上传国家平台时间 | 2020-07-03 00:51:31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3-1244020006517604XU-20200702-305105-8 | 平台编码 | SYGNSG | ||||
公告源URL | jsgc.点击查看相关链接:81//project/ms/showMultiSectionInviteInfo_szx/3051 |
公告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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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韶关市南雄公路事务中心“十三五”迎国评路况综合整治预防、修复、专项三类养护工程施工已由韶关市公路事务中心以《关于下达“十三五”迎国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况提升整治任务的通知》韶路养【2020】78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韶关市公路事务中心以《韶关市公路事务中心关于韶关市南雄公路事务中心“十三五“迎国评路况综合整治三类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韶路养[2020]322号)批准,项目代码:2020-440282-54-01-054545;项目业主为韶关市南雄公路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自筹解决。招标人为韶关市南雄公路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1、建设地点:南雄境内国道 G323 线、省道 S244 线、省道 S342线 。 2.1.2、建设内容及规模:路况提升整治工程分为:路面改造工程、功能性养护工程、预防性养护工程、病害处治专项工程,工程总造价为8968000.00元,其中建安费约为7691000.00元,路线总长为81.01公里。 本项目实施内容为南雄境内国道 G323 线、省道 S244 线、省道 S342线 : 其中功能性养护工程为国道 G323 线长 1.937 公里建安费为110.50万元;预防性养护工程为国道 G323 线 长3.0km 路段建安费为219.90 万元;病害处治专项工程为国道 G323 线 18.509km、省道 S244 线11.952km、省道 S342线 45.612km项目共长 76.073km,建安费为438.70万元。 2.1.3、计划工期:60日历天(按上级部门对国评项目的工期要求,必须在9月30日前完工)。 2.1.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建安工程。 2.1.5、工程投资:本次招标金额为7691000.00元。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类1个标段。
注:具体工程数量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 资质、类似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在本次招标中,每个投标人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5、在“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6 疫情防控期间,关于企业和人员证书有效期均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的文件执行,投标人须附相应文件在投标文件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网上报名截止时间,投标人需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请查阅《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 4.2. 只有申领了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数字证书(CA)并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 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数字证书(CA)及入库事宜。具体办理方法请查阅《办理数字证书(CA)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办理入库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注册及企业信息变更操作指南》(登陆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投标人完成入库后即可进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 4.3 投标保证:采用项目保证金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方式;采用项目保证金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的投标保证金子帐号递交至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标段编号:01 韶关市南雄公路事务中心“十三五”迎国评路况综合整治预防、修复、专项三类养护工程施工: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50000.00 元,缴纳截止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成功上传保函时间为准)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2020年7 月22 日10时00分。 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说明: 4.3.1 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中选择银行转账方式或银行保函方式(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或投标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1)如果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则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金额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缴纳账号。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 如果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投标人须在开标现场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否则按无效投标保证金处理(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保证保险业务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4.3.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方式: (1)中标人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系统在收到招标人与中标人所签合同后五日内退还原转出银行帐号;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按法定的评标结果、中标结果公示结束日或异议处理结束日后五日内分批退还至原转出银行帐号。 (2)中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退还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按法定的评标结果、中标结果公示结束日或异议处理结束日后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手续。 (3)投标人中标后不与招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处理其投标保证金。 4.4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4.5 投标单位完成网上报名后,自行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如出现因网络原因无法下载的情形,经批准后可改为无记名发售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集中现场踏勘。投标人需要了解现场情况的,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答疑,实行网上答疑。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疑问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提出。投标人在2020年7 月13 日下午16:00时停止提出疑问。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 月23 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至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南雄市雄东路1号大润发四楼)。 5.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凭有效身份证进行电子签到;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按时进行电子签到或因自身原因签到不成功的,将视为其已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无效。(注:签到的人员须为已经入库的人员)。 5.4 各投标单位必须在规定的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内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逾期未送达或纸质招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按上述要求完成电子签到、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招标人邀请所有的有效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的,视其放弃见证、监督、申辩、投诉有关开标活动的权利。 只有按以上要求正确完成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资料的投标人,方视为有效投标人。招标人邀请所有的有效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其放弃见证、监督、申辩、投诉有关开标活动的权利。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①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②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如本标段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发布公告延长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报名;(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到期后,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成功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数量少于3家时,招标人将取消于次日召开的项目开标会,重新组织招标。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起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项目开标会的相关信息。
8.联系方式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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