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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大通县公安局看守所驻武警中队文体活动室及晾晒棚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青海 西宁 大通县
招标公告
138.49506399999999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19-12-06 18: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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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一、 采购项目编号: 华新磋商(工程)2019-095号

二、 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大通县公安局看守所驻武警中队文体活动室及晾晒棚建设项目 1 1384950.64 大通县公安局看守所驻武警中队文体活动室及晾晒棚建设项目

四、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资质条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财务要求:提供上一年度(2017年或2018年)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4、业绩要求:2016年至今,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业绩以中标通知书、生效的合同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 5、信誉要求:有良好的信誉;2016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止,未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问题被国家和青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限制投标活动的情形; 6、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注册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其它要求: (1)外省企业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手续;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各供应商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任意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经信用中国(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等渠道查询后,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截图时间为:开标时间截止前20天内)。

五、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 发售时间:2019-12-092019-12-13 17:30:00

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3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西宁市胜利路宏业大厦1单元10楼1101室】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发售及网上购买

4、磋商文件售价(元): 500

六、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12-19 09:30:00

七、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西宁市胜利路宏业大厦1单元10楼1101室】

八、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12-19 09:30:00

九、 磋商地址: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西宁市胜利路宏业大厦1单元10楼1101室】

十、 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序号 标项名称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开户银行 收款账号 交付方式 备注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 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投标人持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 注:需网上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同时将以上资料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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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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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971-6337617

传真:0971-6337617

地址:西宁市胜利路宏业大厦1单元10楼1101室

2、采购人名称:大通县公安局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0971-2721426

传真:/

地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大通县财政局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0971-2722784

传真:/

地址: /


附件信息:

  • 2019-095文体活动室及晾晒.doc

    830.5 KB

  •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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