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公告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法规制度汇编(2021年)》编印项目自行采购的公告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法规制度汇编(2021年)》编印项目自行采购的公告
四川 成都
采购公告
6.5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1-10-19 15:47:58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法规制度汇编(2021年)》编印。

二、采购项目概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机构改革和依法治国、依法治省要求,切实履行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行政执法职责,严格规范药品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我局拟对行政执法相关法律和新颁布的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规章制度汇编成《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法规制度汇编(2021年)》,印发全省药品执法人员学习使用。根据《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局拟采用面向社会公开比选的方式,委托供应商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法规制度汇编(2021年)》的编印工作。

三、项目费用

本项目预算经费6.5万元

四、项目需求

(一)供应商需根据我局提供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法规制度汇编(2021年)》目录,搜集相应内容并进行排版印刷,包括书籍的封面设计、排版、校对、印制、物流等。

(二)开本880mm×1230mm  1/32,正文约700P,35万字。封面采用不低于300g/m2铜版光膜、四色印刷,内页采用70g本白纸、单色印刷、锁线胶装。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印刷资质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2019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五、报名及提交资料要求

(一)符合资质要求的意向供应商下载附件,填写《编印项目自行采购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连同比选资料(《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法规制度汇编(2021年)》报价单、供应商资格情况概述、营业执照等资质证照复印件)一式三份(正本1份,副本2份),于2021年10月26日17:00前送达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逾期送达的不予接收。

(二)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是响应比选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报价处理。

(三)比选资料统一使用A4幅面纸印制,每份文件分别装订,不得有活页,逐页盖章;实物样稿单独成册,一并装入密封袋。外层密封袋应标明比选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六、比选流程

(一)2021年10月20日至26日,在我局网站公告,征集供应商报名参加比选;各供应商提交报名表和比选资料。

(二)2021年10月28日,我局组成评审小组对提交资料的供应商进行比选,确定符合资质和比选资料要求确定供应商。

(三)2021年10月29日,签订项目书面合同。

七、服务考核要求

(一)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供应商根据我局提供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法规制度汇编(2021年)》目录,搜集相应内容并进行设计、排版、校对,样稿送我局审核。

(二)我局审核通过样稿后15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完成书籍印制工作并送达我局及各市州市场监管局。

(三)我局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法规制度汇编(2021年)》的编辑、设计、排版、校对、印刷质量、送货等进行考核并对存在的不足提出要求,供应商应及时进行改进。若书籍达不到项目需求,我局有权拒收。

(四)供应商未能按时完成《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法规制度汇编(2021年)》的送达,每天按1%向我局支付违约金。

八、评审办法

单价最低者中标,最高单价不超过21.66元/本(总数不少于3000本)。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成都市银丝街16号光大金融中心大厦6楼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28-86786227。

监督电话:028-86785769。

附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法规制度汇编(2021年)》编印项目自行采购报名表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4日

附件: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法规制度汇编(2021年)》编印项目自行采购报名表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

电话

我公司自愿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法规制度汇编(2021年)编印项目自行采购公告》要求参与自行采购工作,并保证所填事项和报送资料属实。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1.意向供应商应按照自行采购公告要求,于2021年10月26日17:00前提交经密封的比选资料,送达项目采购单位,逾期则不予接收;

2.报名及比选资料接收单位: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成都市银丝街16号光大金融中心大厦6楼,电话:028-86786227)。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