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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微山县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微自资规告字〔202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经微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微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微山县2021-22、23、28、29、30、3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编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地 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规划指标 要 求 |
起始价 |
楼面地价增价幅度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2021-22号 |
微山县夏镇街道境内,东临微山县第二实验小学土地,南临山东丰茂盛德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西临商业街,北临金源路。 |
15557 |
商服 |
40 |
容积率≤2.2且≥1.76,建筑密度≤30%,绿地率≥32%,建筑高度≤54米;商业服务设施建筑面积(计容部分)不大于总建筑面积的(计容部分)20%,且不小于总建筑面积(计容部分)的15%;地下建筑面积不大于12000平方米,地下建筑深度不大于6米;按照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设施,且不小于20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用房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其他详见宗地规划设计条件。 |
4197 |
37元/平方米及其倍数 |
2099 |
|
住宅 |
70 |
||||||||
2021-23号 |
微山县夏镇街道境内,东临夏镇屠宰场土地,南临山东丰茂盛德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西临微山县第二实验小学土地,北临金源路。 |
12909 |
商服 |
40 |
容积率≤2.2且≥1.76,建筑密度≤30%,绿地率≥32%,建筑高度≤54米;商业服务设施建筑面积(计容部分)不大于总建筑面积的(计容部分)20%,且不小于总建筑面积(计容部分)的15%;地下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深度不大于6米;按照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设施,且不小于20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用房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其他详见宗地规划设计条件。 |
3484 |
37元/平方米及其倍数 |
1742 |
|
住宅 |
70 |
||||||||
2021-28号 |
微山县夏镇街道境内,东临微山县天虹科技有限公司土地,南临微山县天虹科技有限公司土地,西临微山县美铭置业有限公司土地,北临城后路。 |
16764 |
工业 |
50 |
容积率≥1.0,建筑系数≥40%,绿地率≤15%,建筑高度≤24米;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非生产、非研发类用房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15%,其他详见宗地规划设计条件。 |
931 |
17元/平方米及其倍数 |
466 |
|
2021-29号 |
微山县夏镇街道境内,东临泰康街,南临山东润峰新能源有限公司土地,西临微山县天虹科技有限公司土地,北临微山县天虹科技有限公司土地。 |
17467 |
工业 |
50 |
容积率≥1.0,建筑系数≥40%,绿地率≤15%,建筑高度≤24米;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非生产、非研发类用房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15%,其他详见宗地规划设计条件。 |
970 |
17元/平方米及其倍数 |
485 |
|
2021-30号 |
微山县夏镇街道境内,东临部城社区土地,南临青山路、微山鲁地置业有限公司土地,西临微山鲁地置业有限公司土地,北临部城社区土地。 |
29420 |
商服 |
40 |
容积率≤2.0且≥1.6,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高度≤52米;建筑面积比例:商业建筑面积占总计容面积不大于15%;地下建筑面积不大于25000平方米,按照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设施,且不小于20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用房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并配建至少3个班额的幼儿园办学点,其他详见宗地规划设计条件。 |
8306 |
42元/平方米及其倍数 |
4153 |
|
住宅 |
70 |
||||||||
2021-31号 |
微山县夏镇街道境内,东临商业街,南临山东康信置业有限公司微山分公司土地,西临部城社区、泰山社区土地,北临部城社区、泰山社区土地。 |
14656 |
住宅 |
70 |
容积率≤3.0且≥2.4,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高度≤54米;地下建筑面积不大于11000平方米,地下建筑深度不大于6米;按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及国家现行规范要求配建与住宅建筑面积规模相匹配的配套设施,该项目需满足五分钟生活圈居住配套设施规划建设要求,包含文化、体育医疗、社区管理、党群服务、物业管理等设施。按照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设施,且不小于200平方米,其他详见宗地规划设计条件。 |
4306 |
29元/平方米及其倍数 |
2153 |
二、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竞买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
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进行,即微山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公告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至2021年10月7日。申请人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查询下载。申请人须详细查阅了解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宗地现状、宗地规划条件要求等相关信息后,按照网上交易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申请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竞买保证金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操作,截止时间(到账时间)2021年10月15日16时。
六、本次公告宗地网上挂牌报价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9时00分至2021年10月18日10时00分。
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网上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人可于本次公告之日起自行实地现场勘察出让地块。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中的宗地,如竞买人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微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微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到异议后十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解释。如无异议,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该宗地的现状全部接受。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中有关规划指标要求,以宗地出让文件中规定的指标为准。受让人要严格按照宗地规划条件和国家有关规范要求进行建设。其他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发布变更公告。
(三)存在竞买须知所示提供虚假信息、文件或者隐瞒事实、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以及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的,按照出让成交价款的5%作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由微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负责,在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竞买保证金由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监管,出让交易完成后5日内按规定划转。如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该中心联系。
(五)由于系统原因,本公告不能直接原文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发布。中国土地市场网所示土地出让公告内容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
微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 0537-8260976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0537-8229156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0537-8229156
微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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