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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土集团北方建设有限公司莘县凌云安置区项目电梯招标公告
山东 聊城 莘县
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3-01-20 10:4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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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中土集团北方建设有限公司莘县凌云安置区项目

电梯招标

招标编号:CCECC-ZB2023-WZ001

招标人: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2301

中国 北京


招标公告

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北方公司莘县凌云安置区项目电梯采购项目,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

项目概况

工程内容:2#住宅楼三个单元,地下一层地上十一层另机房一层,高 32.85 米,剪力墙结构3#-5#、10#、13#住宅楼各两个单元,地下一层地上十一层另机房一层,高 32.7 米,剪力墙结构6#住宅楼2两个单元,地下一层地上十一层局部二层另机房一层,高 33 米,剪力墙结构7#住宅楼 2两个单元,地下一层地上十一层局部二层另机房一层,高 33 米,剪力墙结构8#、9#住宅楼各两个单元,地下一层地上十一层另机房一层,高 32.7 米,剪力墙结构14#住宅楼两个单元,地下一层地上十一层另机房一层,高 32.7 米,剪力墙结构15#住宅楼三个单元,地下一层地上十一层另机房一层,高 32.7 米,剪力墙结构16#住宅楼两个单元,地下一层地上十层局部二层另机房一层,高30.9米,剪力墙结构;17#、18#住宅楼各三个单元,地下一层地上十一层另机房一层,高32.7米,剪力墙结构;19#住宅楼两个单元,地下一层地上十一层另机房一层,高32.05米,剪力墙结构;26#住宅楼两个单元,地下一层地上六层另机房一层,高18.2米,砖混结构;27#住宅楼 两个单元,地下一层地上十一层另机房一层,高 32.7 米,剪力墙结构;28#住宅楼三个单元,地下一层地上六层另机房一层,高 18.2 米,砖混结构。

招标货物及限价情况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电梯(12站)

36

详见《技术要求

2

电梯(11站)

2

详见《技术要求

3

电梯(7站)

5

详见《技术要求

合计:

43


采购限标价为5289000.00元整(¥:伍佰贰拾捌万玖仟元整)

3、交货地点中土集团北方建设有限公司莘县凌云安置区项目经理部部指定施工地点(山东省聊城市莘县古云镇凌云安置区)

交货期:详见下表《电梯进场计划》。交货期将作为重要评标依据。授标后,合同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执行。

电梯进场计划

进场批次

计划进场数量

计划进场日期

楼号

第一批

24台

2022年4月15日

2#、3#、4#、5#、6#、7#、8#、9#、10#、14#、15#

第二批

5台

2023年6月15日

26#、28#

第三批

12台

2023年7月15日

16#、17#、18#、19#、27#

第四批

2台

待定

13#

4、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能独立完成安装调试维保服务等工作的电梯制造商

4.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

4.3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资质

4.4生产能力达到电梯运行速度 2.5m/s 及以上(附带证明文件)

4.5需提供电梯产品责任险保险单

4.6企业关于供货及安装方面要求:

a本工程规定投标人不允许对电梯设备安装工程进行分包及转包

b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电气或机械专业工程师职称且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4.7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实验室认证证书等资料。不接受被中国铁建、铁路总公司(含原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公布的限制期内禁止投标的供应商

4.8履约信用要求:具有独立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4.9不接受联合体、挂靠性质的单位进行投标。

4.10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省部级及以上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必须)。

4.11对于标书要求须按生产许可证或制造特许证生产的产品(提供扫描件)。

4.12 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4.13投标人近三年营业额不低于1亿元/年。

5、发布公告的媒介

5.1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及其他平台同时发布。

5.2 凡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2月10日12:00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附件1)加盖公章及标书费付款证明一并扫描后邮件至ztzb@ccecc.com.cn,报名邮件需注明“北方公司莘县凌云安置区项目电梯招标公开招标(CCECC-ZB2023-WZ001)--xxx公司报名”

5.3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6. 招标文件发售及投标保证金支付

6.1 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开具财务收据)。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3年2月10日12:00。

6.2 投标人应支付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6.3 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付款至我司指定账户,经核实后出具收款收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公司基本户转账付款(投标时需提供基本户开户证明),不接受个人转账付款。汇款时,务必在备注(用途或交易附言)中注明“本次汇款作为北方公司莘县凌云安置区项目电梯公开招标(CCECC-ZB2023-WZ001)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支付凭证请与投标报价表装在单独信封。

6.4 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视为非响应标。

6.5 投标保证金在买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生效后退还(无息)。

6.6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 中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

3)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7 购买招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

1)购买招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0200041419200067527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会城门支行

开户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甲四号

7. 注意事项:

I、所有投标书应于2023年2月2014:30之前递交到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甲8号中雅大厦C座2层210室,招标方有权拒绝接受在此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II、开标时间即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处。

III、开标时间即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处,疫情期间也可以以快递方式将标书送达。

III、招标组织单位: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

IV、地 址:北京海淀区北蜂窝甲8号 中雅大厦c座2层210室

人:杨小帅

话:010-52727578

V、本项目接受澄清答疑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02月1412时。

澄清答疑只进行1次,晚于澄清答疑截止时间提交的答疑问题,采购人将不予接受。对于澄清答疑回复内容仍有疑义的,采购人可视情予以解释。

投标方需按照招标清单报价,所有费用在投标报价阶段说明。所有因投标方原因在投标报价内未体现的费用而在招标完成后提出变更,视为无效。情节严重者,招标方有权视其为违规行为,做废标处理。



附件: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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