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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公小学(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招标公告
福建 福州 台江区
招标公告
11906.473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0-01-23 17: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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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E3501030102100092001

致: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建工(集团)总公司福州市城投建筑有限公司福建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公小学(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已由福州市台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台发改【2019】10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中选小学,项目资金为财政统筹,招标人为福州江滨建设开发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锦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台江区五一中路东侧,新港道北侧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次招标项目建设一所完全小学,建设总用地面积为11368.8㎡,总建筑面积20820㎡。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7220m2,为地下一层框剪结构;地上总建筑面积15300m2;其中:5层框架结构教学群楼8400平方米,6层框架结构教学综合楼4000平方米,1层及4层连廊面积1200m2;绿地面积2842.2㎡,绿地率25%。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土建、装饰、PC构件、室内电气及照明、室内给排水、弱电系统、通风空调、交通设施、电梯设备安装等,及室外配套设施建筑、装饰、电气及照明、给排水、弱电系统、通风、绿化景观等。本项目为装配式建筑试点项目,其中2#教学楼群采用预制装配式混凝土构件的结构体系建设。

2.3.标段划分:全部为一个标段。

2.4.工程建设投资:本招标项目工程总承包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1906.473万元[施工图设计费与工程费用总价(工程费用总价=工程费用+预备费)之和]。

2.5.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包含施工图设计、施工及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其中:

2.5.1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建筑红线图内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工程等所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其中①建筑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地基及基础、基坑支护主体结构、建筑屋面、建筑外立面、建筑幕墙、门窗二次深化设计、钢结构工程、预制构件设计(含预制构件深化设计)、给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供配电、电气、人防、消防、弱电工程(含智能化)、防雷、抗震支吊架、标识导示系统、信报箱、绿色建筑、节能设计、海绵城市等所有专业工程设计;②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外墙装饰装修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室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绿化、景观、道路、夜景照明、路灯、供水供电、燃气、广电有线电信线路、泵房污水处理工程等所有相关配套工程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应用BIM技术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在施工阶段将BIM技术由设计向深化设计延伸,实施BIM场景,向发包人提供BIM模型、碰撞报告、相应的报告成果和优化建议。

备注:(1)招标人专项设计另行发包的,中标人应负责审核及协调;(2)中标人应采用BIM技术设计,并向招标人提供BIM技术应用成果。

2.5.2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纸所载明的土石方、地基与基础(含试桩)基坑支护、排水降水、边坡加固、主体结构、建筑屋面、建筑外立面、建筑幕墙、钢结构工程、预制构件生产(或采购)及安装、装修装饰(室内精装修)、给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供配电、电气、人防、消防、弱电工程(含智能化)、电梯、防雷、抗震支吊架、标识导示系统、信报箱、绿色建筑、海绵城市等所有专业工程及室外绿化、景观、道路、夜景照明、路灯、供水供电、燃气、广电有线电信线路、泵房等所有相关配套工程施工。具体以通过招标人审核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核的施工图纸为准。

绿建工程需按照《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13-197-2017设计及施工到位。

本项目施工临时用水、施工临时用电、管线迁改、永久电力工程、永久给水工程、广电有线、通信、接驳工程及雨污接驳等永久管线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申请、设计及施工,并通过职能部门验收,分包单位需报业主及代建方确认后方可实施。

以上施工范围的费用已综合在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中,投标时应综合考虑。

2.5.3 采购范围:本项目所需全部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

备注:

(1)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消防、人防、环保等部门竣工验收备案。

(2)负责办理规划、建设相关的所有审批、报建手续,以及市政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临时性用水及用电、永久性用水、用电、电信、宽带、煤气、排水、排污等的申请等相关事宜。

2.6.工期要求:总工期15个月,包含设计工期及施工工期,总工期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为计算起点,以竣工日期(以人防、消防验收通过日期为准)为计算终点。其中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平整清障15日历天;桩基工程(含支护、桩基检测)75日历天;地下室施工60日历天;主体结构施工30日历天;150日历天完成室内外装饰装修、室外总体及景观及竣工验收;人防及消防专项整改验收3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

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通过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审查机构的施工图审查,设计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

2.7.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施工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并创建福州市优质工程奖(“榕城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受到招标人邀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特别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商须具备以下规定的资格要求:

3.3.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但要求投标人必须有自有或合作的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商(如果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人须提供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部门出具的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商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复印件;如果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须提供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商的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复印件;上述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3.2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商须列入闽建办筑[2018]7号文附表《福建省第一批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闽建办筑[2018]24号文附表《福建省第二批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闽建办筑[2019] 4号文附表《福建省第三批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中并且在福建省或福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正式公文发布第四批或更多批次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的,名单内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也符合要求)。

3.3.3本项目允许一家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多家投标人的混凝土预制构件供应厂商。

3.4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由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兼任,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5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6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邀请书发布之日的前五年以来)未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不处于破产状态。

3.9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管理人员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10投标人近三年(以公告发布时间为准)内没有被法院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情形。

3.11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2020131日至202025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及本项目投标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地点为福建锦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世欧王庄王子塔52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224945分,地点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本项目开标室)开标会将于递交投标文件的同一截止时间和地点进行。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登记,且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的身份证复印件、项目总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项目总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并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到场核验登记。【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可不提供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总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发布投标邀请书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江滨建设开发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2号鳌峰广场1号楼26层,邮编:350005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3370327,传真:/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锦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世欧王庄王子塔52

邮编:350000

电话:0591-83276222/18850391503,传真:/

联系人:万工、小何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福州鼓楼支行营业厅

帐户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帐号:1311 0101 0400 2320 5000 0000 0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台江区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台江路88号10层

联系电话:0591-8327372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0591-87598412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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